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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八卦』 [灰常点评]粉丝、明星、娱记之事实真相!!(6)

作者:心扉美文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3-11-09 阅读: 在线投稿

    二十三、影迷与歌迷的差别
    
    有同学专门提到我所写的FANS乃是歌迷,所以我特别提出这一节来说明。
    
    其实我一直都把影迷包括在“FANS”之内,不过事实上,歌迷与影迷的表现确实大不一样,这里就分析一下。
    
    首先要解释一下,啥叫歌迷,啥叫影迷,在我的词典里,粉丝自动默认为“人迷”,而不是歌或电影的粉丝。由是,则歌迷是那种喜欢某歌手,然后只要他出作品,无论满意与否统统买之(只是他们常常都处在完全满意的状态下),而歌手的市场化的主打常常招致他们私下的“批评”,个性化的非主打则常常受到欢迎,当然,在外界,他们仍会一致维护“偶像”。歌手不能自己出片,所以他们通常都了解那些幕后制作的故事和人物。
    
    影迷也类似,常常看到有人一边发出一个人挽救了一部剧一个片的感叹,一边又老是叨叨希望某人以后要挑好剧本别接这种烂本了——这是典型的影迷逻辑。电影电视剧也必须依靠大家合作才能完成,于是影迷会有意无意地“劈腿”,他们会HC剧组里的其他人,但事实上他们只不过是爱屋及乌,有“偶像”在,才是他们烂片看了一部又一部,一边骂一边看的动力。还有一点,即使“偶像”演了一棵狗尾草,他们也绝对能看成一朵花儿。
    
    呵呵,据我观察,做歌迷比做影迷“难”。演员有无数的角色无数的时间秀给影迷看和研究,如果影迷想看电视看碟,则随时可以看一大堆“偶像”的作品。即使要见活人,他们至少有个固定拍片的地点探班,而且“偶像”一呆好几个月,抓起来比较容易。不过他们也有苦处,就是除了首映和探班之类,想见到活人也难,怪不得很多演员都操起麦,准备在各种演出里给影迷露一小嗓,很多还干脆出起了专辑。
    
    歌迷就比较惨,因为若歌手不多栖,则只有他参与各种晚会或开个唱时才有接触到的机会,其他时间甭想见到活人;歌手即使著作等身,所有作品加起来也就那么十几个小时,且常常三年五年都出不来一张,要出就出张精选辑,给你挠痒痒还不给你挠利索了;电视上更不利索了,放个MV还不放全了,放全了也超不过6分钟,想换个角色研究,得,您只能研究这半截MV;他老人家好容易愿意让你看看活人了,也常常不过几分钟,顶多两个多小时,要价100—2000不等,还不让你看清楚了——你说若是街上忽然见到“活的”并且“免费”,能不玩命地追吗?
    
    台湾歌手的FANS更是难上加难,因为两岸尚未统一,三通都没实现,大陆歌迷去台湾极度困难,他们在台湾见到“偶像”的几率几乎为0,怎么办?结果就成这样了:见到就追,管他是去哪儿呢!
    
    做歌迷比做影迷“难”,还表现在跟演员一起奋战在前线的是别的演员,而跟歌手一起奋战在前线的却是FANS,因为歌手是否成功关键在于演唱会和商演多不多,反响好不好(发多少片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获得这些演出机会),那必须需要歌迷的配合,所以,没钱还真不容易做歌迷。
    
    有些明星不安分,搞多栖,对一般人来说可能是困扰,但对他的粉丝来说,基本上等于福利。不过现实情况要乐观一点,现在见明星还是比较方便的。
    
    
    2007-12-11
  
    二十四、明星需要FANS做什么?
    
    有一位同学提出,明知道不应该,却控制不住情绪,占用了“偶像”的下班时间,算不算戕害他的利益?
    
    个人以为,只要不太过分,这是无害的,毕竟歌手跟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跟歌手跟歌迷之间的关系是不一样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关系就如钱老先生的逻辑,你喜欢吃蛋,但鸡没有给你看看产蛋机器的义务。明星就是这样,电视电台里放放歌,《同一首歌》里串串场,您喜欢了,鼓掌了,买了一张,这事就完了。歌迷不一样,甭说歌手对歌迷会的成员有特定义务,任何歌迷都可以对歌手提出签名、合影等合理要求,歌手可以拒绝,但是一则不能让歌迷扫兴,二则传出去名声不好,所以他们常常选择有求必应。但是同志们,如今提出这些要求的人大多并不是FANS,FANS还缺那个签名么?手都不知道拉过多少回了,还希罕么?而且,粉丝见到别的明星都大大咧咧,打个招呼甚至调个戏都是手到擒来,却偏偏很“害怕”“偶像”,所以很难伸手去要什么,其实明星怕得罪的多是所谓“热情观众”,若他明知道你是FANS,他还备不住就给你黑脸看,因为他知道你不会骂他。这是FANS娇纵明星的结果,不过想想也挺可爱的。
    
    呵呵,如果去提要求的确实是FANS,也还是可以的,因为你们之间虽然没有权责契约,但是你在付出金钱的同时付出了感情,他就应该在付出劳动的同时对感情有所回应,当然,这需要审时度势,若是他已经连唱三个小时,不送礼物不说,还去大肆布置家庭作业,未免也太不厚道啦!
    
    不过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就是有FANS在PK的私下场合,比如说一堆FANS在酒店等一堆明星,这个时候,跟明星要求什么,他一般都会答应哦。
    
    呵呵,这就是我要说的第一点,在非工作场合,明星需要FANS的宽容与谅解。
    
    第二点,在工作场合,性格安静、内向的明星也需要掌声与欢呼,即使这些声音完全属于噪音,甚至震得他头昏脑涨,因为这就是明星的工作状态,何况,很多活动都是免费的,就是想让FANS捧个人场,所以,能出声的时候尽量出声,要主动“配合演戏”,才不枉去看他一回。
    
    第三点,明星在乎销量,需要FANS的正面配合。所以,理智地购买和欣赏他的作品,并适当从事正面活动,如参与公益,能给明星加分,当然,不做也无所谓,因为他们最需要的还是赞赏与认同。
    
    2007-12-11
  
    二十五、明星究竟是FANS眼里的什么人?
    
    说过了FANS的义务,该说说FANS为什么莫名其妙多了这么多义务了。
    
    一、先说说FANS为什么怕“偶像”。有个词叫因爱生畏,专门用来形容“妻管严”,我们都知道,怕老婆的男人一般都有出息,因为爱老婆,所以宽容她甚至纵容她,在乎她的想法,知道她的感受,跟着她,保护她,敬畏她,但该男人并不是吃软饭的,这种“怕”并没有掺杂个人利益的因素,因此值得肯定。FANS也是这样的,因为不管他们小心翼翼还是大大咧咧,没有明星会对他们说:你别喜欢我,我不要你喜欢,所以FANS不需要怕,却偏偏就怕了,正是因为爱到极致,所以生出了多疑,生怕自己做得令对方不满意。还有一点,如果“偶像”是异性,FANS经常会有意无意地吃醋,这显然是爱情的表现。
    
    换言之,FANS把明星视为爱人,因此由爱生畏。
    
    
    
    二、FANS里头有俩词,一个是亲妈,一个是后妈,这里我不多解释,只想说,亲妈后妈都是妈,总归是长辈,因为FANS知疼着热,喜欢嘘寒问暖,所以有罗嗦妈妈的嫌疑,而另一方面,明星都是孩子,也需要这样的呵护,先别吐,待我解释为什么明星长不大。不说什么“艺术使人年轻”的堂皇话,试想,如果有人操心你的吃饭睡觉,有人教你如何唱歌演戏,有人管你怎么说话,有人替你穿衣打扮,有人帮你打理投资,有人对你车接机送……总之一切都有人替你搞定,看你还长不长得大?在这种情况下,明星如果还有自我,必然活得很文学,“来自生活、高于生活”,那就跟孩子的世界差不多了。所以FANS给明星送礼物,常常不是公仔就是糖果,那可不是因为FANS幼稚或者卖不起贵重礼物,这些哥儿啊姐儿的就好这口儿。不仅FANS如此,明星助理也是把明星当孩子哄的。这么说来,FANS有做妈的条件,我前文提到,FANS之爱是早到的母爱,呵呵,其实女孩子的母性是天生的,这就跟明星的孩子气一样,都跟年龄无关。而必须申明的一点,明星以长辈自居,常常是由明星“有缺点”引起的。孩子怎么做都不对,怎么做都不让自己放心,才会有母亲越俎代庖,之于FANS,也是如此。
    
    换言之,FANS把明星视为孩子,因此由爱生“恨”,恨铁不成钢。
    
    
    至于明星是如何激发出FANS天性的,我觉得是靠“两装”:
    
    装嫩(装可爱):明星在FANS面前总是显得很小,装得楚楚可怜,在自然界,小而美的幼体能得到母体的持续疼爱,父母对于子女是如此,FANS对于明星也不例外。当然,这种“装”必须看场合,在外人面前装可爱往往只能引发负面效应,所以装嫩需要智慧,需要适可而止。
    
    装蒜(装可怜):这通常是明星想在FANS面前“推卸责任”的一种应对方式,其实是由装嫩衍生出来的,因为“孩子是没有错的”。这就是明星食言、忘词、走调、犯错误之后FANS会又爱又恨,爱恨交加,结果更爱的原因。也就是某位同学所说的,没有恨过,就不是FANS。
    
    必须强调一点,明星在FANS面前虽不可能充分坦白,但绝对不能装13,因为那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装法,落了下品,会引发负面效应。
    
    
    三、明星有缺点,自然也有常人没有的致命优点,不然从何吸引那么多本来安静正常的人,让他们变得“疯狂”呢?单由字面看,“偶像”有榜样之意,“偶像”的力量非常像老师或父亲(呵呵,这也包括女“偶像”,知道为什么武侠小说里女人也可以做先生做师父了吧。),很多人会在“偶像”擅长的部分向他看齐,并以“偶像”的弱项提醒自己不要如此,很多时候,这些仅止于理想,但这不代表“偶像”的正面作用不大。进一步说,喜欢明星的人,很难接受“戏子”之类的蔑称,更无法把对方视为狎弄的对象,而以尊敬为先,疼爱次之。
    
    换言之,FANS把明星视为老师或父亲,因此由爱生敬。
    
    
    四、某位同学提到有“FANS”爱装13,事实上,那不能算FANS。FANS既然对明星有情,势必也会有义,那就是无论他红与不红,老还是小,帅还是抱歉,都“不抛弃”。这包括:为他的成功喜悦,就好像成功的人是自己;认同他的生活态度,如同认同自己;陪他渡过难关,如同陪伴自己;只要他有需要,便赴约如赴义。所以有FANS说:为朋友两肋插刀,为某人插朋友两刀。
    
    换言之,FANS把明星视为兄弟姐妹或好朋友,因此由爱生义。
    
    
    五、且慢,我把FANS对明星的感情说得这么CJ,肯定让人生疑,所以我要强调一下,以上的几种FANS心中的明星角色,其实本于第二十一节所说,皆因FANS把明星当作自己。把自己想实现而无法实现的梦想寄托在一个人身上,是人类常见的做法,FANS则选择了让“偶像”去做自己的替身。
    
    换言之,FANS把明星视为自己,因此由爱生信,因为爱人,于是自爱。
    
    2007-12-11
    
  
    二十六、第四种爱
    
    呵呵,解释了这么多,可以看出FANS之爱实际上是交织着亲情、爱情、友情,并结合了自爱的一种复合情感,它有时候会大变形,即某天FANS会觉得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偶像”,某天又觉得自己居然喜欢个破孩子,太可笑,某天又发现此人实在值得敬畏,不可亵玩……这就是FANS始终弄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个什么角色的原因,但我要提醒几句:这种复杂的“第四种情感”无法转化成爱情,因为爱情是平等的,而这感情是以不平等为基础的,除非你想单恋;它跟亲情比较类似,但血缘足以否认一切;它最像友情,所以,喜欢,就坚持支持你的朋友,不喜欢了,就放开,挥一挥衣袖,带走的是美好的曾经。
    
    事实上,明星也把FANS,特别是很熟的那些看作朋友,有空就陪他们玩儿,而不像公开场合那样壁垒分明。明星与FANS私底下的状态近乎本真,因此不愿被媒体或外人打扰,这个世界就像花果山,花果山里的岁月,“享乐天真,何期有三五百载”,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明星与FANS心理上的“长大”总是不及生理上的“长大”来得迅猛,所以他们都“装嫩”,所以他们守着自己的桃花源却互相告诫“此间乐,不足为外人道也”。
    
    因此,外界,其实窥不见什么真切的东西,他们见到的“事实”,早已“变形”了。
    
    呵呵,3万字,痛快淋漓,言尽于此,请感兴趣、爱思考的同学们继续思索,继续提问,有需要的话,我会针对问题来写,不再收入正文哦。
    
    
    2007-12-11
    
  

  6楼

楼主: duoqingzigu  时间:2008-09-02 1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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