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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八卦』 [灰常点评]粉丝、明星、娱记之事实真相!!(4)

作者:心扉美文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3-11-09 阅读: 在线投稿

    十三、FANS组织将走向何方?
    
    当然,至少就现状来看,FANS还很强大,消费力也惊人,因为,选秀明星在短时期内建立了强大有力的组织,同时也使得人们总是以有色眼镜看待FANS组织,常常调侃地问:组织合法吗?收费吗?缴税吗?有干部考核吗?有评价体系吗?
    
    呵呵,如果一个人在现实里已经被管得够呛,业余时间搞点消费,却是花钱买管理,花钱买限制,那还真不是一般的白痴。做FANS本是内心感受至上,不需要考核便可以加入,不需要辞职便可以退出,如果真的成熟到变成一般的群众组织,反而落了俗套,甚至变得恐怖。
    
    所以目前的FANS组织不是需要加强,而是需要弱化,不是需要“大一统”,而是需要更松散。
    
    在不违背法律、不涉及隐私的前提下,作为公众人物,明星的任何事情应都是可以讨论或关注的,如今却有FANS团体为言论设防,每个粉丝比外交部发言人还受限制,连“开玩笑”都设定了范围……我不能继续评论下去了,但是我觉得好可笑。
    
    呵呵,其实,中国的歌迷组织已经发展了快20年了,现在这些雨后春笋一样的乌合之众,要是担心自己骇人,不如去好好学习一下前辈们的经验。
    
    2007-12-10
  
  
  
    十四、FANS之爱无关亲情
    
    不管FANS如何无脑,不管某些伪FANS如何败坏这个群体的声誉,我都很看不惯那种一要指责FANS就祭出“不孝”法宝的人,因为这根本是两件事,就像一个人追求爱情、追求事业的时候,别人却指责他把时间给了爱情或事业,因此给家人的时间少了一样。
    
    难道进入现代社会,人人还都应该守着一亩三分地,守着“父母在,不远游”的信条吗?大多数现代人都没有活在父母的卵翼之下,独自在外面打拼的时候,苦了,累了,倒霉了,挨K了,中奖的彩票被偷了,不敢跟家人说,交个朋友,逛个街,买个东西,吼个歌,喜欢个明星,培养点业余爱好,有什么错呢?
    
    如果一定要觉得他们都错了,请问:
    
    谁的业余爱好是孝敬父母?
    
    谁是为了孝敬父母而挂在天涯的?
    
    站出来,给大家见识见识伟大的第二十五孝。
    
    人的感情丰富,友情、爱情是亲情所不能取代的。关乎爱情,“恋父”“恋母”被认为是畸形,为什么偏巧要证明“FANS之爱畸形”的时候,非要拖着父母来比较呢?
    
    当然,事实上,人类的所有感情不能截然分开,按照父母的模式找对象,只要不过火,总还是正常的。FANS也是如此,爱上明星,其实说不清楚到底是因为爱父母、爱自己还是爱别人,因为人的感情本来就不是一根筋。
    
    这倒可以用墨子的观点来解释。墨家讲“兼相爱,交相利”,认为爱人要远施周边,尊卑长幼之间要互相爱护。孔子说要“仁爱”,爱人要以亲亲为出发点,推己及人,所以后来才有“求忠臣于孝子之门”的说法。表面上看,墨子、孔子水火不容,但是莫忘了,相克未必不相生。一个人做了“忠臣”就基本不能同时做“孝子”,照孔子的说法,这是不是有些禽兽呢?不然,因为孔子致力于把君臣变成父子,把国变成家,那么忠孝就可以完美两全啦!好,既然如此,爱亲人跟爱陌生人有啥区别?没有,所以,墨子不分亲缘与种族的爱人,其实与儒家并不冲突。
    
    如果有冲突,可说是因为墨家太心急了点,因为人类还不到爱人不分彼此的地步,但是人还是可以通过努力去争取达到兼爱的。就FANS来说,有的人,因为太痴迷而放弃了其他宝贵的东西,结果是什么没得到,原有的也失去了,太急于兼爱,结果是无爱;有的人不慌不忙,因势利导,使“偶像”变成动力,变成上进心,结果是家人因此获益,而明星也因此得到好的口碑——当然,这还取决于明星本身的能力和魅力,如果FANS爱上的是所谓的“邪恶美”和“放荡不羁”的明星,就很难不愤世嫉俗以致偏离轨道。所以圈里有句话,有什么样的明星,就有什么样的FANS。
    
    再以爱情为例,爱情与婚姻要想幸福美满,从来都以血统远离为上,因为这才符合优生学的原理,那么,爱情与婚姻,难道不是兼爱的现实体现?可见,单恋,爱上一个陌生人,并无道德上的不妥,相反,如果在感情问题上“亲亲”才真的害人又害己。所以一提到FANS之疯狂,必然谴责其对家人之冷淡,有点道理,但无绝对的联系,就跟亲情与爱情并无实质上的矛盾,现实里却互相纠缠不清一样。
    
    很少有人完全没有“疯”过,有人追求利,有人追求名,有人追求享受,有人追求爱情,有人孜孜于学问,有人追求道德的完美,有的爱上物,有人爱上人,有人爱亲人,有人爱不相干的陌生人,有人爱今人,有人爱古人……反而是什么都不爱,什么都淡定的人才可怕,因为生无可恋,必致毁灭。所以说,真的做FANS,并没有什么大不了,FANS并不是洪水猛兽,事实上,这个群体不仅存在于各个阶层,而且在全国人口中拥有庞大的基数。
    
    2007-12-10
    
    
    十五、由“爱”生恨源于自私
    
    不好意思,我用一个并非FANS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先声明一下,我不是花蜜,也不想过度消费某个女人,我只能说,如今这个圈子的不正常事件其实已经够少,少得我不得不又提起YLJ。
    
    在中国人心目中,死者已矣,死者为大,就连古龙也说:死人是不会犯错误的,但这一点“宽容”恰恰是一种严重的纵容,因为死可以洗刷罪名,却不能重建道德,不能因为老杨死了,就去一味地维护死者,甚至站到他的一边去指责老刘。
    
    爱是情感的满足,却不是占有,所谓“爱他,就别伤他”,真正的爱,不管是大爱,还是小爱,都应尽量远离单纯粹的自私。所以“由爱生恨”、“反目成仇”的结果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其实“爱”的前提便是错误,或者说,根本就不存在爱。
    
    杨家对老刘“由爱生恨”便是因为从未从心里真正尊敬过对方,因此也不会爱护对方,因此才有恶毒谩骂甚至以死相逼。在这一点上,即使老刘做得再好或者再差,都改变不了杨女之“爱”并非真爱的事实,或者说,这种“爱”只是一种欲念。
    
    所以有一句俗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相应地,可恨之人,亦有可悯之处。中立地说,13年追星,竟然见不到老刘,一方面,叫人怀疑是否老刘不近人情,以至于掐死了与“FANS”互动的出口?但是客观地想一想,如果有人13年如一日跟另一个人说一些极度迷恋与疯狂的话,对方避之不及,怎么敢回口?如果老刘男人一些,可以开导一下,可惜,他躲开了,但是,他并没有责任去开导别人的女儿啊,不是么?
    
    另一方面,令人极度怀疑杨女的智商和方法,是不是她一家人都极度自闭,以至于无法找到本应很容易找到的老刘,以至于变形的情感始终找不到宣泄的出口?可笑的是,竟然有那么多媒体“心太软”站出来声援和请愿,老刘如果脸皮稍薄一点,情何以堪?也可以说,刘、杨都有错,而主要责任在于把这件事无限制上纲上线的媒体。
    
    2007-12-10
    
    
    十六、FANS退出的三种情况
    
    呵呵,鉴于有同学比较期待这一节,我多八几句,其实除了大家“喜闻乐见”的YLJ走火入魔模式外,FANS始则疯狂、终则退出的模式有三种:
    
    一是“安然退出”。有的人,因为人长大了,成家了,或者因为工作、爱情、家庭跟喜欢明星起了冲突,或者觉得没意思,或者觉得是时候退出了,于是默默退出,但我相信,那份对于以前“爱”的珍重还是存于他心的。
    
    我认识这样一位歌迷,她因为喜欢一位歌手而嫁到了他的家乡——台湾,了解“大陆新娘”的同学知道这难度有多大吧?然而,她现在最爱的人是她的台湾老公,不太关注“他”了,这是她的退出,也可以说是那位歌手完成了“带领”她走向幸福的仪式,然后退出了,不管怎么说,我相信,她还是会感激并思念这位歌手,或者至少,不会否定过去的自己吧?
    
    二是“黯然退出”。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纷争,这两句话在FANS堆里同样适用,“黯然退出”的人通常是厌倦了FANS之间一些不美好的东西,才会退出!我不把FANS看得太神圣,也不觉得低俗,因为他们也都是很平凡的人,他们跟普通人的区别只不过是你喜欢的可能是一本书、一件古董、一个朋友,他喜欢的则是一个歌手或一个演员。有FANS必然有纷争,有纷争必然有退出,这很平常!不平常的只是,这些人把别人看来是“娱乐”的事看得太重,所以会在伤心之后,履行一个“退出”的仪式,活跃的从此不再活跃,或者彻底无声无息,但不管印象中存留的是美好还是不好,他们不会倒过来否定自己,否定自己“曾经”喜欢过的人和他的作品。
    
    三是“愤然退出”。呵呵,这种退出比较凄惨,因为如果一个人因为自己“爱”错了人而愤然退出,那么他若不是以前看走了眼,就是现在下错了判断。呵呵,如果他还因此反过来踩以前的“偶像”一脚,我只能说可耻了。因为在你单恋式地“饭”上人家的这段时间里,主动权一直在你呀!为什么去指责别人不按你的“理想”生活呢?
    
    选择这样“退出”的人,我认为他并不是FANS,他自己都觉得以前做“FANS”很恶心了,我干吗还非叫他FANS?所以我把由“爱”生恨的“爱”加了引号,因为他以前被自己的假“爱”蒙骗了。
    
    如果“偶像”做得不好,退出就退出了,干吗回头否定自己呢?是不是因为以前根本不是自己想象中的FANS呢?我想,他们的行动承认了这一点。这种人的退出对FANS来说,绝对是好事。
    
    还是瞧瞧人家古人怎么做的吧!君子绝交,不出恶声。
    
    2007-12-10
    
  
  
    十七、爱人,其实是自爱
    
    某些时候,自私和自爱是容易混淆的概念。在爱面前,人应克制欲念与自私,但是并不等于说,爱人,就不能爱自己,就该放弃自己一味迁就对方,因为,爱的前提,其实是自爱。
    
    杨女之“爱”显然等于自私和狭隘,有人跟她建议,你可以去混媒体做娱记,不是就有机会达成目的了吗?当然,这是个馊主意,但若能实现,总比现状要好。但她没有答应,更不会照着这个或者类似的目标努力。不知道她是否是想以一个“纯正FANS”的姿态出现在老刘面前抑或是不屑看别的明星,总之,她等了13年,却一直处于偏执与躁郁中,她的感情表现在一次次的“追”中,而不是静心地想一想,该如何稳妥地万无一失地见到“偶像”,让他见到自己因为他而付出了努力从而对这个社会做出了贡献。在FANS越来越专业的现代,13年才到达低级“追星族”的段位,是她自己的可悲,也是老刘的失败。
    
    或许跟老刘无关,因为该女生命里只剩下妄想,根本没打算有什么正经的规划,更不知道见过之后,生命还有什么追求,也正因为如此,她的偏执才能迷惑了父母,她一家的话题竟然只有一个,人生目的竟然只有一个,难怪她能蛊惑一对老人跟着疯狂。这绝对是一种病态。
    
    把自己毁得人性全无,杨女的不自爱到了极端的程度,既然不自爱,怎么可能去爱人呢?
    
    所以,听说她冷漠于父亲的自杀,其父的“遗愿”成了她想单独见刘的又一个理由,有人说,你见了他,要说什么?说“你还我爸爸”,还是“终于见到你了,我爸爸死得真有价值”?
    
    2007-12-11
  
  
    十八、圈里都是冷血动物吗?
    
    那么,我们来探讨一下FANS做娱记的可行性。总有人认为FANS不可以在媒体和唱片公司、演出公司等“圈里”混,而这些地方选拔艺人助理也常常以面对艺人无动于衷为首要条件,换言之,只有冷血动物才能混娱乐圈。因为HC是会误事的,太喜欢面前人固然不好,因为太喜欢别人而憎恶面前人就更糟糕,换句话说,FANS面对艺人,就没有冷静。
    
    呵呵,虽然我讨厌圈里的某种人(主要是娱记),但我不否认,圈里同样有我欣赏的人,这包括娱记。在圈里有着大批或明或暗的FANS,而伤害艺人的事情却都与他们无关。这倒很符合孔子推己及人的爱人原理,因为FANS了解艺人的辛苦,有时候,连对“偶像”的对手,也不免有理解和同情的成分,何况,他们了解明星的生活常态,并且感同身受,写出来的东西,做出来的事,就不会像完全对明星没热情的那些人一样二百五。我倒特别希望FANS能更多地跳进圈里,更多地保护明星。
    
    事实如此,哪个明星不是FANS?哪个成功人士不是痴迷于某个领域呢?痴迷,是一切成功的前提,也是一切毁灭的开始,是成功还是毁灭,只看开始“痴迷”的那个人究竟有多少自制力。
    
    当然,小孩子的“追星”是不应提倡的,因为孩子无法很好地控制自己,但也不必断然扼杀之,因为孩子总会长大的!
    
    2007-12-11
    
    
    十九、签名真的可以卖钱吗?(关于FANS交学费)
    
    FANS的“资历”不重要,但是经验很重要,这是我写这一条的原因。
    
    我写进这一点,却有点战栗,因为觉得会害了某些很单纯很单纯的FANS。
    
    但我觉得,那层窗户纸还是捅破了比较好!
    
    开头就提到了一种靠免费获得签名为自己的明星物品增值的人,我不说他们无耻,因为他们对比起那些自行模仿明星签名然后去忽悠FANS的人渣要可爱百倍。靠骗孩子过日子,真有种,或许真的是因为FANS傻,那么靠傻子吃饭的人,又能高明多少?
    
    想对那些上当的FANS说:你可能还不是真正的FANS,或者,你实在异于常人得单纯!
    
    古龙说,最了解你的不是最爱你的人,而是你的仇人。
    
    他一定不知道什么是FANS,虽然他自己也有。
    
    世界上最了解你的特点的人,应该是你的FANS。
    
    世界上是有人能把别人的笔迹模仿得惟妙惟肖,而且艺人的签名绝对都是可以模仿的,但我不明白了:若一个人没有对对方笔迹特有的感应力,怎么会成为他的FANS,又怎么会对他的签名有如此渴望以至于必须去买?
    
    当然,一切都是从菜鸟开始的,刚刚做FANS的人可能还不够了解那个人,但如果你想要签名,起码得认识他的字呀!做人可以冲动,但不能冲动成这个样子呀!网上能买到的那些签名,假得不能再假了,退一步说,就算是真的,你买来又有什么意义?
    
    如果一定要签名,找到你的老大,去问他要吧!他绝对不收钱的,还能免费帮你鉴定一下你买的CD是真是假。
    
    或者至少,先认识几个有志一同的人,问他们怎么办,或许等你跟他们混得很熟很开心之后,会觉得一个签名而已,实在没有那么重要。
    
    呵呵,除了传统意义上的上当受骗之外,我想我该提一下一般人无视的“受骗”,就是在想买正版的情况下买到了盗版。
    
    可能所有FANS都走过弯路,至少不是每个人都天生就认得正版的,所以人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势必要交不少的学费,这不值大写一篇,只写几句提醒吧!
    
    明星自己的眼光绝对比较“毒”,所以有明星签名的物品都是正版的,当然,前提是签名是真的。所以,即使你不想跟风要签名,也有必要熟悉他的签名。
    
    在准备大肆购买“偶像”作品之前,最好先结交几个“铁杆”,完全熟悉之后,让他们带着去买。
    
    如果没这个条件,至少要去上“偶像”承认的个人网站,去那里问或去那里买!如今骗子太多,而唯一绝对不会用盗版骗你钱的人就是你的“偶像”!当然,他绝对会用正版骗你的钱,哈哈。
    
    2007-12-11
    
  
    二十、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职业粉丝
    
    说过如此单纯而“有爱”的菜鸟,让我们看看那些无爱的职业粉丝。什么叫职业粉丝?不是说他们做粉丝已经到了很“铁杆”的程度,天天围着“偶像”转(这种人当然有),而是他们并不在乎需要自己给予欢呼的那个艺人是谁,只要有人以特定的方式(比如给钱)让他这么做。职业粉丝的出现,不知道是他们自己的幸运,还是艺人的不幸。但可以确定的是,文化娱乐市场很不幸。
    
    通常职业粉丝分以下两种:
    
    主办方工作人员。这种人是临时的,除非自己公司需要,他们不会去做职业粉丝。每当演唱会、签售会、歌友会……如果主办方对所请的艺人没有太多的信心,活动现场往往会活跃着一群或明或暗的“托儿”,他们也许是完全免费的,也许有些许补助,但他们起到的作用无疑是负面的,因为他们还不够职业,不懂如何助威,只是去充个数瞧个热闹而已,或许我们可以宽容点看这些人:凑热闹是人的天性,何必指责这些做了“托儿”而不一定有那意识的人呢?
    
    职业化的职业粉丝。这种人或许本身是甲的真粉,同时是乙、丙、丁……的职业粉丝,或许他完全不是粉丝,而是100%当作了一种职业。这都无所谓,关键是他们都拿了钱。拿人钱财,替人助威,是他们的“职业道德”。通常那些不被认为有粉丝的艺人忽然有很多人捧场,那意味着到场的一定有为数不少的职业粉丝。由于这些人本身熟悉粉丝团的运作方式,呵呵,他们会在呐喊助威上多出很多的花样,而且或许比真正的粉丝叫得更凶、走得更远,因为他们无所顾忌,通常会把艺人当作一次性消费对象——这次够花俏拿钱多就够了,管他娘下次人家怎么看这倒霉艺人呢——但是我们都知道,有心,才能做好,职业粉丝本质上只是为了一点报酬,所以不可能真的做得很好。在一场艺人众多的活动中,他们往往要承担好几个角色,所以漏洞百出,他们会送走了甲又开始对乙欢呼,这种人再卖力,都只能适得其反。其实跟职业完全一样,当你对你的工作对象完全没热情的时候,你可以做,但是绝对做不到最好。
    
    你真的可以“职业”到骗自己爱上这个职业么?
    
    不可能。如果可能,那么世界上就不会有FANS。“饭”是一种很奇妙的情感,它跟“饭”的对象的水平、相貌、人品、受欢迎程度其实没有太多直接的关系。爱就爱了,虽然也许仅仅只有那一刻而已,这才是FANS的真意。
    
    不过,真的不需要过多指责职业粉丝,毕竟拿钱办事并不丢人,何况当生存出现问题的时候,做点出格的事也值得谅解。所以,相比起来,他们比伪粉丝可爱多了,毕竟他们还有“职业道德”。
    
    呵呵,PS一句,看过《疯狂粉丝王》吗?那个导演,那个剧组,绝对不知道什么是粉丝。别的电影都要体验生活,这电影没有生活,所以注定要烂。
    
    2007-12-11
    
  
    二十一、因为自我,所以死忠
    
    一般人可以容忍职业粉丝,但是FANS不会容忍,因为他们都强调对“偶像”的“忠心”,这是为什么呢?
    
    这要从“偶像”为什么会变成“偶像”说起。人的一生受三大感情所累,要对亲情、友情、爱情负责,要忠于这三大感情,说到底是受社会责任的制约,FANS之情则不然,因为没有人强迫你要爱某个陌生人。FANS之爱是自由的,可以自由加入,也可以自由退出,没有人要你发誓,也没有人要你证明,很多人随着年纪和阅历的增长,换了“偶像”,或者不再做FANS,但只要他不倒打一耙去诋毁以前的“偶像”,便不会有人指责他,因为用感情去绑架一个人容易,真正改变他的心意却很难,所以选择爱与不爱某个“偶像”,全然在于自己怎么想。
    
    “偶像”这个词非常不确切,因为它只体现了“FANS现象”中的一点,也就是歇斯底里的那个层面,但由于没有更确切的词来代替,所以我始终用了引号。有一点必须指出,“偶像”有“唯心”的嫌疑,人们通常认为,“偶像崇拜”是客观唯心,因为崇拜对象来自外界,但是,我认为那是信仰不自由的时代的产物。
    
    事实上,“饭”由心生,做FANS,常常是遇到“饭”的那个人之前就注定了的事。他们注定喜欢的那个人,是自己的影子,是自己优点的最大化,也是自己青春的防腐剂,其实谁不想找到这样一个影子呢?不止是那些狂热于电影电视和流行音乐的人们,即使是对FANS不屑一顾的人也不免如此,人这一辈子,若是什么都不沉溺,才是真正的可悲、可怕。
    
    如此说来,现代明星“偶像”反映的其实便是FANS本身,“偶像”是镜子,FANS在“偶像”那里照见了未来的自己,所以才可能照着对方的样子塑造自己,显然,如果自己不欣赏对方的生活态度,不觉得他是对的,谁会喜欢上对方呢?那不是自己找别扭吗?
    
    每个FANS团体自有特定的集体性格,所以“有什么样的明星,就有什么样的FANS”,一堆国籍、性别、年龄、民族、性格不同的人同时爱上某个明星,他们之间肯定有共同点,至不济也可以惺惺相惜,所以FANS常常可以共享,吃醋与妒嫉也会存在,但不是常态。不过,这不能证明FANS就比常人高明或愚笨。他们只可能比一般人更自我,或者对事物有些“不正常”的看法,但那与道德无关,与智商无关,跟外界无关,甚至,跟明星也无关。
    
    对FANS来说,所谓“死忠”,也不过是死心塌地地“忠于自己”,而“别人”显然并不是真正的自己,所以有时候要懂得适时抽身,甚至偶尔劈腿,才会有更加丰富充实的生活。
    
    归根结底,哪个人最爱的不是自己?老马说,自私是人的本性。力宏说,爱你就等于爱自己。
    
    呵呵,无论何时何地,无论做不做FANS,可以稍微自私一点,但一定要完全自爱。人都有一天会长大,也许会觉得自己以前很幼稚很单纯,但还是会怀着美好的心态去想念那幼稚而单纯的经历。
    
    2007-12-11
    
  
    二十二、什么是FANS
    
    当当当当,绕了大半天,终于回到“什么是FANS”这个命题了。这一节很长,我分小节来解释。
    
    因为只有极端行为才能产生新闻效应,而娱乐版的底线总是最低的,媒体甚至可以为了“效果”而放弃底线,因此,我们常常误解和夸大了事实。其实,追星本身并不必然导致恶果,就像满社会版都是犯罪,而现实里还是规矩人更多一样。
    
    在中国,FANS无疑有成千上万,因为“偶像”多,人口也多,有人说中国FANS已经到达了上亿,这显然是不了解FANS的人在危言耸听,有好事者更把FANS分成了四个级别,这对我来说,唯一的意义是,又让我看到了一个不了解FANS的人。
    
    (一)大众视角里的FANS
    
    1、菜鸟级FANS
    
    [原文:此系入门级别。处于此级别的FANS明显修炼不够,容易被虚浮表象魅惑,随波逐流人云亦云。今天为这个星星欣喜疯狂,明天又追在另一个星星后面如痴如狂。他们被娱乐圈的流行风吹得东倒西歪,完全没有坚定的立场,充其量只能算个“伪追星族”。菜鸟FANS是结盟的好对象却是FANS阵营值得拉拢的一类人:不仅因为他们有发展为铁杆FANS的潜质,更因为他们蠢蠢欲动的激情和近乎疯狂的尖叫是如此炽烈和单纯。]
    
    辨析:既承认这个级别属于“伪追星族”,又认定他们是FANS,简直是自打嘴巴。我以为,这里所描述的便是“追星族”,只有“见一个爱一个”的表象,不管真伪,都只是追星族而已,而追星族,恰恰是FANS嗤之以鼻的对象。因为做FANS,见异思迁是很危险的,这就跟爱情一样,没有忠诚度,哪里来的真爱情呢?国人一向爱看热闹,哪里热闹哪里跟,追星族,充其量是一种比较新鲜的爱看热闹的人而已。
    
    2、大虾级FANS
    
    [原文:大虾属于理智型FANS。面对满天星星,他们不易头脑发热,而是通过思考对比选择自己的偶像。因欣赏而喜欢,因喜欢而尊重,“动乎情而止乎礼”,这就是“大虾风范”。他们不会为追星而废寝忘食,在遇到更重要的事情时能迅速抽身而退。一场演唱会上,最安静的往往是大虾级FANS。他们静静地聆听,尽情地享受。曲终人散时也没有悲伤不会狂热,因为他们知道,这是一场止于娱乐的狂欢,而生活还将继续。]
    
    
    辨析:FANS确乎需要大虾风范,需要懂得取舍,才不会给家庭与社会带来困扰,但是行动上做了理智的选择,并不代表内心就不纠结。有时候,放弃乃是为了以后更好地去争取。在FANS心里,根本没有比支持偶像更重要的事(当然,有同等重要的事),就像一个人再忙,也有权利去追求爱情一样。之所以有时候选择放弃去看现场,无非因为他可以有更好的方式去支持所爱的人。
    也可以这么说,世上有厚积薄发的FANS,却根本没有所谓“理智”的FANS。平时大家选择努力工作,一旦喜欢的那个人到了,才有底气去请假,这样难道不是冷静吗?但是,真的是所谓的“理智”吗?大家见过喜欢在演唱会前后跳槽的人吧?呵呵,我见过。
    这也可以印证另一个事实:FANS不是口头上的,很多情况下,FANS是不愿意别人提到“偶像”的,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
    
    3、老鸟级FANS
    
    [原文:老鸟FANS往往是明星FANS团的中坚力量。他们对自己偶像的爱专注而持久,丝毫不受诱惑动摇。他们每天都要访问偶像的BBS或者个人网站,认真灌水,热情回答新手提问,积极沟通明星与歌迷(影迷)。他们卧室的墙上悬挂着偶像的超大精美海报,柜子里收集着偶像的所有正版大牒。他们把偶像当作自己的家人,熟悉他(她)的性情爱好,了解他(她)的一举一动,心系偶像的快乐与悲伤。老鸟级FANS需要非凡的修炼,非性情中人达不到这个境界。]
    
    
    辨析:这说得比较靠谱,FANS中确实有这么一种人,但是,以上提到的内容只不过是FANS基本功而已。比如说访问网站、回帖、买正版(现在正版比盗版还便宜,不稀罕了吧?FANS买原版比较多,如果他的“偶像”不是内地人士的话)之类,由于网络的发达,渠道的畅通,这些是新手亦可轻易办到的,并不需要特别的修炼,说“老鸟”才如此,未免太低估铁杆了吧!
    归纳者似乎对这类人颇有赞叹和欣赏之意,所以才说“非性情中人达不到这个境界”,但其实所有的FANS都是性情中人,否则怎么可能是FANS呢?
    
    4、骨灰级FANS
    
    [原文:此级别在网络游戏中为炉火纯青的高手,在此却列为走火入魔型。经验不足的菜鸟和过于专注的老鸟最易发展成骨灰级FANS。其特征为两眼充血,狂躁不安,喜怒无常,且具有很强的攻击性。其生活失去常态,将追星作为自己的唯一职业,每天就是孜孜不倦的灌水、灌水,为自己的偶像摇旗呐喊。当有不利于偶像的言论出现,他们会第一时间跟帖反驳,甚至不惜语言暴力。他们节衣缩食打飞的追随偶像的身影,为偶像情绪失控,大哭大闹,甚至伤害自己的身体。]
    
    
    辨析:我觉得这个级别指代的好像是那种一天不上天涯就失魂落魄的人士,但请问这些人士,你们是因为天涯是“偶像”才这么做的么?
    让我说,这只是一种生活习惯,与“饭”无关。
    其实,真正的FANS在门户网站总是沉默的,因为他不会为了看到别人的一万句“好”而冒“偶像”被说一句“不好”的危险,可说是自己孩子自己疼,也可以说是敝帚自珍,总之家里事拉出去说,不是心理阴暗,就是动机不纯。
    因为灌水成性的“FANS”只是嘴上追星,不会导致家庭和工作上的困扰,不会造成经济危机,比“追星族”要安全得多,因此如果一定要给这些人取一个名字,叫他们“HC团”或许更确切些。
    当然,这些HC里头有很多是真正的FANS,但是他不会拿出那个“最爱”来晾给别人看,通常只会津津乐道于自己的劈腿对象,这就涉及到了另一个现象,就是劈腿。
    爱情与FANS之爱的区别就在于,爱情虽然很难持久,但是总有婚姻或者道德来约束,而在FANS的领域,“红杏出墙”并无不妥,因为总不能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个森林,那就真的失去了娱乐的意义,更无所谓榜样的力量,很容易陷入自闭与妄想之中,见不到“偶像”的缺点,见不得别人任何的反对意见,见不得别的明星好,这不是忠诚度的体现,一个人的话,是偏执,一群人都如此,则是集体性歇斯底里了。
    有句挺俗的话,最适合爱劈腿的FANS,“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其实在FANS那里,红旗倒了也没关系,毕竟跟失恋不同,这种感情一旦放弃了,留下的却大多是美好的回忆。
    
    对了,PS一下,针对真FANS,我只提“境界”,且无高低之别,却不提“资历”和“级别”,因为“饭”一个人是无所谓资历和级别的。
    
  

  4楼

楼主: duoqingzigu  时间:2008-09-02 11: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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