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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八卦』 [灰常点评]粉丝、明星、娱记之事实真相!!(23)

作者:心扉美文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3-11-09 阅读: 在线投稿

    (外三十二)那些所谓的“粉丝明星”
    
    呵呵,跟着明星对粉丝的负面影响写,这一篇的基调不太乐观。这是孤魂同学给老快的灵感,让我想起某些所谓的粉丝明星。那么,什么叫粉丝明星?
    
    这是个偏正短语,重点在明星,也就是说,他们是明星,但他们同时又是粉丝,他们就是那些心中有“偶像”的明星。然而,这个命题其实比较伪。
    
    其实,粉丝明星或类似粉丝的明星,不是一种人,而是八种人,不过这八种人之间是有交叉的:
    
    第一种,追星族。我最近狂看视频,找到了一个鲜活的例子,但我不急着写,如果没有静下心来,跳出事件本身,恐怕写出来就唯心了。现在就来说我最近刚看到的一个例子:这是一个很爱追星的女艺人(其实是追星族),很“博爱”,很疯。在她高中的时候,她以所谓“歌迷”的秘密身份去做一位歌手店里的服务生。后来,她就成了艺人,追星就更方便了。呃,其实早前我听说过不少这种事,也真的有潜伏成功的,经历都很有戏剧性。但我始终认为,这是一种很不理智的举动。近年来很少听说这种事情,现在看到有人在节目里提,恍惚让我回到多年前:那些看起来充满爱恨情仇的故事,居然都是人类做出来的铁一般的事实,不禁唏嘘,原来人真的可以快意恩仇的。
    
    回归例子本身,这人基本上有星就追,只要人家有优点就追,而且还会打电话骚扰人家,不过还算节制。我无法界定她到底属于什么人,因为无论粉丝、HC还是伪粉丝,都是从感情上区分的,这个人却只有行动,看不出思想,姑且算是“追星族”吧。
    
    第二种,纯歌迷、影迷。我相信每个艺人心里都有“榜样”,但未必有“偶像”。喜欢唱歌的人完全不爱别人的音乐,是不可能的,喜欢演戏的人,心里没有一个指标性人物,一个努力方向,也是不可能的。所以常常听到艺人轻描淡写地说“我也有‘偶像’啊,就是谁谁谁,谁谁谁,谁谁谁”,列举上一大串,然后还提到自己为了买所谓“偶像”的作品,不吃饭攒钱买专辑之类。呵呵,这种情况下我会断定:他根本不可能做过粉丝。
    
    那么他是什么人?他是我上面提到的坐在电视机前的第三种人,他看了戏、听了歌,有想法,但是他很难去HC演员、歌手本人。跟那种人一样,但凡艺人,大多都应该是纯歌迷、影迷。
    
    为什么这么断定呢?因为我一直提,粉丝是人迷,不是歌迷、影迷,饭上一个人之后,很难再对“偶像”的同行的作品兼收并蓄,而在音乐、影视上做不到兼收并蓄,恐怕将来也很难做艺人,因为先天不足。
    
    第三种,人尽可偶型粉丝。这种人说自己是粉丝,就是出于节目需要,所以特指综艺节目主持人、DJ之类。
    
    不管是真粉丝还是伪粉丝,其实一般艺人很难有机会提到他所喜欢的明星,但常常有节目主持人在跟来宾寒暄的时候说“我是你的歌迷、影迷”。窃以为,那种说“我是看着你的戏、听着你的歌长大”的主持人(这种主持人不知道是脑筋短路把马屁拍到马脚上,还是存心戏弄来宾)一定不是粉丝。艺人最愁年纪,何况也没任何人会喜欢别人说自己老,就算他变态,他喜欢,这样跟他说话也没礼貌。恐怕每个粉丝都不会去揭这疮疤,所以敢这么说的人,不会是粉丝。只能说,很多主持人只知道见谁捧谁,或者见谁损谁,“人尽可偶”,人尽可损。
    
    第四种,临时粉丝。一个艺人,当你问他“偶像”是谁的时候,作为一个很会娱乐大众的艺人,他一定不会让你失望,所以虽然他没有“偶像”,他也会选择装一下粉丝,说几个名字出来。能“配合”艺人冒充“偶像”的艺人也就那么几只,但也绝对不止一个,因为圈里的影帝影后天王天后还颇不少,至不济,还可以去作家或其他艺术家里去找呢,所以找几个“偶像”并不难。好笑的是,下次你再问他,他已经忘了上次自己的“偶像”是谁,所以又说了其他的名字。他们的“偶像”是临时工,经常换,相应地,他们也就成了临时粉丝。
    
    不过这种事情,对临时“偶像”并没有伤害,如果有伤害,恐怕伤害的是临时粉丝自己的诚信。不过,我们看艺人档案,经常会看到“最喜欢的艺人”一栏,而在口头上,临时粉丝可能会觉得“最喜欢的艺人”和“偶像”是一回事吧?呵呵,只能说,他们真的不懂什么是粉丝。
    
    第五种,伪粉丝。我觉得最正宗最明显的伪粉丝就存在于艺人当中,而伪粉丝几乎等同于恶意。为什么有艺人会在无“偶像”的情况下号称自己是X迷?嗯,有利益关系。您别觉得乐,真的有利益关系,这突出表现在选秀活动中。譬如选手甲说自己是乙的粉丝,那么给他投票的就有可能不仅有甲粉,也有乙粉。如果他是真粉,真的尊重乙也就罢了,问题是他常常是在过度消费乙,而且还纵容甲粉对乙出言不逊,做一些龌龊之事。当然,真粉丝很难过心理关,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自己是谁的粉丝,就算说了,也不会挟“偶像”名气为自己牟利。所以,甲最有可能是伪粉丝,既要利用人家的人气,绑架人家的粉丝,又想踹人家一脚,真是双料极品,哪家的真粉舍得做这种事。
    
    还有艺人有另一个毛病,就是天涯所说的“喜欢某某的不一定装X,装X的人一定喜欢某某”。有的人说自己喜欢某明星(一般都是超一流的大家伙,可以拿出去显摆的),就是为了借人家的光(本质也是想消费人家)显示自己有品位,好像可以连带自己的节目和作品也有品位了。可是人家的品位干卿何事?这种人很让人无语。
    
    第六种。疑似粉丝。这种人不提疑似“偶像”不是为了保护对方,而是他觉得自己堂堂一个人物,居然做过“粉丝”(当然只是疑似),很丢人,所以总是讳莫如深,别人提到自己似乎曾经是粉丝,他还不乐意。当然这种心理更难发现,我为什么连这种心理都窥探到了,因为选择退出粉丝界的一般人存在这种心理,艺人也不例外。厚道点说,这也不能全怪粉丝,有的艺人确实让人觉得饭他是个错误。
    
    第七种,HC。至少从表面上看,圈里的HC比粉丝多。他们真的热情洋溢地很喜欢人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自己是人家的“粉丝”(实际是HC),不在乎是否会对对方产生影响,并不是为了要牟取什么好处,就是兴之所致,想说就说,算是一种真性情吧。
    
    第八种,粉丝。艺人中有粉丝吗?当然有,就算歌手的粉丝眼里只有“偶像”的音乐,音乐之路不好走,难道还不兴他做演员?
    
    真的粉丝明星不会大张旗鼓地说,看他的举动,看他的眼神,都看得出来。譬如说有一个DJ,面对“偶像”,一开始忽然失控结巴,不过后来就恢复了原状,当然要表示赞赏,可是说话很小心。这是粉丝面对“偶像”时的正常反应,因为粉丝患得患失,只要涉及“偶像”的场合就会很小心,何况是直接面对“偶像”?所以那些跟来宾称兄道弟,甚至没大没小的主持人非但不是粉丝,他连怎么装粉丝都没诚意去学一学。当然了,所谓没诚意,是特指那些没大没小的,对来宾友好或亲热的人,大多是来宾的朋友或口碑很好的主持人哦。
    
    这些默默无闻的真粉丝,他们不说话,但是他们的行动就厉害了。这可以理解吧,都跟“偶像”同行了,甚至层级差不多了,说话做事就应该跟一般粉丝有所不同了。艺人上什么节目,唱什么歌,有时候取决于节目中有没有自己的粉丝,有没有粉丝帮助自己。这些粉丝当然有的是一般工作人员,但也有很多是很红的艺人、很有才华的音乐人或导演。
    
    《战国策》说“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不管彼此的地位、年龄如何,粉丝对“偶像”的感情,正如父母之于子女,所以我觉得,粉丝对“偶像”的爱,越是“深远”,越是值得钦佩。一边为“他”做点实事,回报多年来他对自己的鼓励,一边从他那里得到进一步的帮助,难道不正是粉丝最想要、最想看到的结果么?
    
    总之,面对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粉丝明星,你基本不可能很快看出他喜欢的到底是谁,所以让人觉得明星极少饭明星吧!
    
    这么一路写下来,估计各位真粉都不知道自己以后到底要不要大胆承认自己的“偶像”了,其实很简单,在没必要提、或者提出来很危险的时候,就别提,若是被人看破,就大大方方承认好了。如果你饭的那个人那么让你丢脸,你就不会饭他,也没必要继续饭他啦!
    
    2008-1-15
    
    
    (外三十三)最难捉摸粉丝心之(一)
    ——粉丝、艺人与艺人公司之间的恩怨情仇
    
    跟艺人发生合作关系的公司企业不知凡几,但艺人公司通常是指经纪公司或拥有该艺人经纪约的唱片公司,简言之,就是艺人去“上班”的地方。
    
    以歌手为例,我们通常关注的是他签在哪家唱片公司,但就像我们在印刷厂找不到书的作者一样,在唱片公司也找不到歌手,除非,唱片公司本身就有经纪公司。
    
    通常艺人只搞音乐、影视,很难兼顾导演、制作等工作,更别提经纪、宣传和其他经营了。虽然也有艺人有了一定的实力和基础,开办了自己的娱乐或制作公司,把经纪约搁在自己手里,但在娱乐业横行的通常都是大型跨国公司,拥有雄厚的实力和背景,与它们相比,艺人自己的公司不成气候,这就决定了艺人基本等于某些大公司的摇钱树,前文提到明星是一种商品,明星制造者就是这些大公司。艺人与艺人公司是员工与老板的关系,粉丝与艺人公司的矛盾也就从经纪约的签定之日开始了。
    
    粉丝与艺人之间有共同利益,艺人希望粉丝多,感情持久,粉丝则希望“偶像”愉快而长久地工作,带给自己更好的作品,更多的欢乐,不希望“偶像”由于外力原因受伤害。出于保护艺人及自身利益的需要,他们会密切注视着艺人公司。他们与艺人公司之间是和谐还是纷争,就取决于艺人公司是否重视和善待“偶像”。
    
    艺人公司与艺人也有共同利益,他们彼此依靠,才能赚钱,然而艺人公司不是善男信女,他们对合作伙伴可不客气:签约短的不捧;签约长的,给你宣传让你红,但长期新人价;对于彻底卖身的艺人,艺人公司当然要捧,只是不知背后要付出多少辛酸的代价;也有牛人只签个一张半张唱片约,经纪约不放手,行,别指望公司帮你宣传,让你反过来带新人是正经。艺人公司竭泽而渔,艺人的前途就给固定在合约期限内这几年,面临着“各领风骚两三年”的命运,自然会有强烈反弹。不乐意归不乐意,艺人公司有意无意地出点什么状况,第一个被骂的肯定还是艺人。这就决定了艺人公司跟粉丝之间有强烈冲突,还有一点更绝,粉丝最担心“偶像”在人品上被摸黑,艺人公司可不管,那叫曝光手段,宣传策略,反正阁下总有一天会换公司,干嘛管你是否善始善终晚节不保?
    
    当然,粉丝在痛恨艺人公司的同时,也不希望艺人公司出问题,连累“偶像”,所以,粉丝有时也会主动维护艺人公司,甚至听艺人公司的话,在其牵头下组成粉丝组织,参加各种活动。
    
    然而,艺人与艺人公司的合约终究是有期限的,一旦合约到期,原公司对粉丝来说就无关紧要了,到时候其牵头的粉丝组织就将处于尴尬的境地。因为说到底,他们是艺人的粉丝,不是公司的粉丝。
    
    可以看出,决定粉丝维护还是反对某家公司的唯一条件是他们的“偶像”在“这家”公司过得开心不开心。不过婆媳关系和谐的少,艺人粉丝与公司之间和谐得更少。粉丝似乎处于弱势地位,因为他们有“把柄”在人家手里,不得不屈服,但是粉丝的力量是分散的,其能量却是不确定和不可低估的,所以常有粉丝动员自己的力量,支持艺人解约。唱片公司有很多,特定艺人只有一个,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找个新东家还是不难的,于是,脱身的艺人,只有说公司不好的,没有反过来埋怨粉丝的。
    
    只要艺人还有粉丝,他跟粉丝之间的利益就是永恒的。艺人公司,也有它的可悲之处,这几年,高层变动、人员大调等一再发生,这些公司也给社会推介了不少问题明星,赚缺德之钱,似乎不怕报应。
    
    一遇商业误终生?
    
    2008-1-19
    
    
    (外三十四)最难捉摸粉丝心之(二)
    ——彩旗与红旗
    
    前天中午,我在公交车上想到一个不恰切的假设:譬如说有一个负面消息,一个人,姑且叫做某甲,他的红旗和彩旗打了起来,他第一时间会怎么想?
    
    按照我的想法,如果打人的是彩旗,被打的是红旗,那么某甲的第一反应应该是:红旗有没有事?然后,彩旗的人品是不是有问题?
    
    而如果打人的是红旗,被打的是彩旗,那么某甲的第一反应会是:彩旗有没有事?然后,彩旗的人品是不是有问题?
    
    其实这个假设几乎不可能发生,但我要借以说明的是,在粉丝眼里,“偶像”的安全最重要,“偶像”人品是无须讨论的问题;在HC眼里,是非曲直可能会有一席之地,不过不能一概而论,很多HC根本不关心彩旗的人品。
    
    有的HC同学看到剧中角色被虐,会越看越心痛,却越看越想看,我想,未必因为观众爱“施虐”,无非因为悲剧情节让人更有感觉罢了。粉丝可不一样,一歌手演电影,被另一演员推了一下,粉丝当然心疼,于是该演员被粉丝骂得狗血淋头。其实粉丝没看到角色,只看到了“偶像”。而这些自动把角色等同于“偶像”的粉丝在面对“偶像”时,却叫人家角色的名字!这跟演技无关,尽管表面不说,粉丝心里不想见到“偶像”在影视和MV里出演吃亏的角色,欺负别人还差不多。不过,这不包括以演倒霉蛋著称的演员及其粉丝,老话,虱子多了不咬人,挨打多了就习惯了。
    
    重复一句,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理智的粉丝,如果他的行动可以理喻,他的内心照样不可理喻。
    
    2008-1-19
    
    
    (外三十五)最难捉摸粉丝心之(三)
    ——“饭”,纯属私事
    
    很开心,这里虽然绝少不同意见,没有形成或掐架或理论的百花齐放的战场,但是却是一个说心事的空间。
    
    粉丝是相似的,他们可以不喜欢文学,却难免有文学气质。白天,大家一样都在勾心斗角中艰难地讨生活,晚上,把自己关起来,各自幻想自己的完美世界。上帝给了人类幻想的权利,为的是弥补人类常常失望带来的沮丧。
    
    有一部分人,在这种时候,碰巧选择了去幻想某个人的样子,揣摩他的思想,制造心中完美的“他”,并常常以为那是真实:大家都生活在一片与世无争的闲适里,某人重要、精彩并且恰到好处地谦逊,就像每一部美丽的小说里唯一重要唯一神气的主角一样。
    
    每个人都是不完美的,但是不妨碍他把世界想象到完美,他甚至会塑造一个一清如水不食人间烟火的人,不想这个人跟过气、红火、炒作、娱乐、金钱、名利、财富、贫穷,甚至奋斗、成功、失落、低潮这些庸俗而现实的词语联系在一起,这种想法不切实际,但谁又保证自己一辈子都不出现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呢?
    
    爱一个人,看他好好地活,就好像自己生活在一片宁静与恬适中一样,是粉丝的本意,只可惜,现实是残酷的,于是粉丝在纠结之余,选择了不说,这并不因为此间之乐不足为外人道,而是因为,不管“偶像”多强大,在粉丝心里,都好像吹弹可破的糖人儿,那么脆弱,因为他占据着粉丝心里最柔弱的部分。
    
    当喜欢一个人,疼惜到不舍得踩到他的影子,就能体会为什么有的粉丝提一提“偶像”都能揪心了。我只能说,这种人比一般粉丝更完美主义,他们所喜悦的,其实早已不是那个现实中的明星!
    
    然而他们未尝不窃喜,这样的乐趣只有自己拥有,是值得喜悦的心灵之旅。事实上,如果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想象成文学人物,那么,他就只该生活在文学里,不能生活在话题里,是非中。
    
    然而,明星门前是非多,却跟粉丝的幻想相反,于是,粉丝纠结,就此起源。
    
    某位老是喜欢“仰视”的同学,老快于3年前写过一段很文青的话,不知你看了是否会有感觉:
    
    珍惜的意义在于用高贵的心灵去仰视卑微。
    
    其实,世间万物并没有高与低、贵与贱、尊与卑的区别。
    
    生命,同样珍贵。
    
    灵魂,同样高贵。
    
    不管他是一个人,还是一棵草。
    
    2008-1-19
    
    
    (外三十六)最难捉摸粉丝心之(四)
    ——又老?又胖?又矮?又丑?
    
    老快在前文很阿Q地说过一句话:“如果您的‘偶像’被认为过气,那么恭喜,不管说这话的人是内行还是外行,善意还是恶意,事实还是造谣,都表示您‘偶像’至少‘曾经’有过不俗的地位”。
    新的命题就从阿Q精神开始了。有的艺人,经常跟“老”、“胖”、“矮”、“丑”等几个恶意字眼联系在一起,这么说人家的当然是黑了,也有很多是不相干人士,跟人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就是看人不顺眼的那种人——人类就是这样,于不相干的人也会耗费无限心思评论,不知目的为何。
    然而,被认为其“偶像”与“老”、“胖”、“矮”、“丑”有关的粉丝有福了,因为真正“只有实力”的明星,他们的“老”、“胖”、“矮”、“丑”是被忽略的,有人嫌“老”、“胖”、“矮”、“丑”,正是因为外界对他的期望值是“年轻”、“帅气”、“高大”、“纤细”之类,如果有哪怕一项指标不合,当然要极尽诋毁之能事,脸很帅很美的家伙,长得不够高大,好像是毛病,然而,矮子胖子老头老太太都不一定丑,不是吗?
    如今外貌协会人满为患,有一堆HC还不够,还有一堆外貌黑。可惜,世上有几人能四项全优?就算别的问题可以克服,奈何还有时间最无情,正常人的巅峰都在30岁后,用这来要求戏中的一号们,有点难哦。何况,很多人的优势正在于他的所谓“缺点”。对多数粉丝来说,“偶像”如“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但有个别人不能释怀,非说人家谁更矮更胖更老,一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作态,但是人别人走的不是帅哥美女路线,你家的也不是?不过,我还相信,如果一个人60岁还能演戏唱歌,那应该是他休息和娱乐的权利,而不该是劳动的义务。对所有人都如此,事业做到一定程度,就该收手。
    题外话,好像现在帅哥美女都不走谐星路线,误区?
    其实,成功的明星不在外表,不在技术,甚至不在感情,关键是能让人自我代入,让人能在他那里找到自己,这种能力越强,粉丝就越多。明星的人生如戏,虽然不是真的戏,但是否可以因此认为他们活得很成功?因为,好戏正应能让观众看到自己。
    
    2008-1-23

  23楼

楼主: duoqingzigu  时间:2008-09-02 13: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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