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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八卦』 [灰常点评]粉丝、明星、娱记之事实真相!!(13)

作者:心扉美文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3-11-09 阅读: 在线投稿

    (外四)FANS应说的几个“不”(理想版)
    
    好忙哦,要维护这个帖子,其他工作就放下了简直。
    
    生活为什么这么忙碌,就好像你发了帖子,就必然忍不住要想法子去顶它,并维护它,要跟回帖网友保持良好关系,要使自己的帖子质量不跌,于是你就永远在更新,永远在赶时间。
    
    呵呵,我想以后还是淡定点好,慢慢写,希望我能保持灵感,FANS这个话题实在新鲜,并且有数不清的“点”。
    
    今天我就先简单给FANS下个定义。
    
    呵呵,似乎下了好几次定义,但是都很长,所以这个简略版有必要写出来。
    
    根据我的归纳,FANS,就是爱明星(某个或某几个)且不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害他的人。
    
    
    呵呵,FANS的门槛真低,有的人,不花钱,不花时间,照样是FANS,FANS的门槛也真高,有的人付出了一切,却往往适得其反。
    
    呵呵,这就衍生出了几个问题,什么才叫“爱并不害”?我不讨论如何“爱”,只讨论如何“不害”,我觉得需要尽量做到“五不”。
    
    1.不买盗版,尽量不下载。
    
    FANS考虑的当然首先是“偶像”的直接经济利益(那也是FANS的直接利益),因为这是明星能在圈子里呆下去的首要条件,也正是FANS所以叫FANS的先决条件。不过,FANS不买“偶像”的盗版是容易做到的,也是共识,但是不下载他的东西却比较难为人。那么老快建议FANS这么做:
    
    新作推出之前,若是忍不住,要去试听,请用在线试听,不要传播或下载;
    
    新作推出之后,请买正版或原版CD,转成MP3,带在身上听,不要去网站下载,也不要把MP3发到网上;
    
    如果明星个人有开正版下载业务,去付费下载;
    
    如果明星授权网站开通免费下载业务,自然就可以光明正大趋之若鹜啦。
    
    其实FANS做久了,自然知道盗版的“质量”实在让人无法卒听,与其听那个变了形的声音,还是买正版吧,毕竟现在正版也不贵。崇尚完美主义,且“偶像”曾在海外发行作品的,不妨把买原版作为首选,内地压制碟片的技术还是不行的,若要收藏,更要收海外版。
    
    不买“偶像”的盗版,自然也不能买别人的盗版,这叫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偶像”必须在这个圈子里存活,环境很重要,如果大环境是盗版猖獗,任何明星的利益都会直接或间接受损,所以,尊重其他明星的利益,实际上是尊重“偶像”的间接经济利益。对于别的明星,也请尊重他的知识产权,如果喜欢,还是买正版吧,要么就不买,蹭别人的听,也比花上5块钱买张盗版强!对于其他明星作品的下载问题,请参考上一节的办法。无论我们的国情和大环境如何,都改变不了“听盗版是不对的”这样的一个底线。大家都这么做,不代表就是对的,作为FANS,就要以身作则,何况我提出的权宜之计,也不妨碍各位欣赏歌曲。
    
    再说,你咋知道你现在“只想听听”的那个对象将来不会变成“偶像”?如果这个事变成真的,总有一天会觉得自己以前花了冤枉钱。
    
    题外话,听日粉朋友说,日本明星的网站是既没有照片更没有视频的。日本人虽然讨厌,在这点上实在很强大,他们这么做不觉得麻烦,我们为什么一定要认为网站没有免费视频就会影响明星作品的宣传?
    
    再一次题外话,如果你喜欢的只是“偶像”本人,而不打算包容他的公司或前公司,请在购买之前考虑你所买的正版CD是否被他承认并接受。因为大多数唱片版权不在歌手手里,唱片公司喜欢在明星跳槽后没完没了地出精选,且不必经过明星的同意,这是趁机消费和盘剥,这对签了新公司准备出新作的明星来说,是竞争,也是戕害,这种时候,质量如何反而不是第一问题了。
    
    呵呵,如果以上都做不到,那么请首先保护个人利益,重点不要让盗版赚了自己的钱去。如:若是忍不住要看看某人的片,却心疼钱,不想买正版DVD,宁可去网上自己载了刻出来,也别去外头买!
    
    2.尽量不在非FANS面前提到他。
    
    其实人们都在有意无意地这么做,因为不管你喜欢的是哪位明星,你都把他看作了自己的亲人,自己的影子,谁愿意在谈话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干冒被对方骂自己或自己亲人的危险呢?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提,提的话,也要不过分,至少不要让对方产生反感。如果实在想提,就找自己的“同类”:“他”的其他FANS,或其他明星的FANS。同类人比较好沟通,也会体谅对方。
    
    3.尽量不在公共论坛提到他。
    
    其实明星都有自留地,在这些个人网站,大家尽可以放心HC,万一进去了黑,也可以群起而攻,不必担心有什么恶劣后果,当然,重点是,不要谈论太私密的东西,个人论坛虽然相对封闭,但也是人人得而看之的,并不绝对安全!
    
    在综合性大论坛,比如天涯,很少有FANS高调,是因为在网友身份相对复杂的地方,FANS会自觉要求自己说话慎重。论坛就是用来讲话的,而且越是说真话越受欢迎,大家都闭嘴也不现实,所以要讲究技巧,能给他带来积极影响最好,至少不要给他带来太负面的影响。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把握,闭嘴,是最好的选择。
    
    4.尽量不去勉强别人,如号召别人给他投票。
    
    这不仅是针对秀粉来说的,因为各种各样的投票每时每刻都在存在,像我,若非心情特别好,连免费给某人投票都不愿意去,何况是花钱给我压根不认识的人投票?
    
    爱“他”,每个人都应有自己独特的方式,有人愿意投票,就有人不愿意,勉强别人做不愿意做的事,自己在对方那里的形象一定会受损,若是连带“偶像”形象也受损,不是更倒霉么?
    
    5.不随便相信陌生人。
    
    FANS私下一起HC,底线固然可以很低,但也请注意影响,群里的话题不宜过火,更不能造谣生事或100%相信别人。FANS很单纯,若是对他表示自己也喜欢某某,就很容易突破他的心理防线,个人以为非常危险,因为网上假货多,假人也多,自称“FANS”的人不一定是FANS,即使是真FANS,也不代表他就道德过关。所以不妨先问,再高级的骗子,也不可能如FANS般了解明星,所以,记得要询问再询问,确认再确认,才交朋友,才把他拉进群里,不然有一天,给他卖了,你还帮他数钱呢。
    
    
    呵呵,相信以上五不,有很多是FANS共识,这是FANS自我保护的手段,所以这个群体显得很封闭,很神秘,但那是不得已的,因为有恶意的人太多了。不过以上也确实是“理想状态”,我觉得很少有人能绝对做到,(即使我很想做到以上几点,还是会偶然下载或搜集那种不存在正版的电视视频)所以我把这个叫作“理想版”,呵呵,共勉吧。
    
    
    2007-12-13
  
  
    (外五)什么才叫过气?
    
    有的人H着,他已经S了。
    
    有的人S了,他还H着。
    
    原谅我用这么惊悚的开头开始这个话题,不过我觉得真的还蛮形象的。
    
    讨论明星过气问题,自然要先讨论“气”,有很多明星,没有爆红过,没有火过,没有一部剧一部电影一首歌给过大众(注意:是大众,FANS是小众)以爆炸性的视听冲击,他就一辈子都过不了气,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过“气”——若您欣赏的并非流行艺术,先别着急跟我辩论,因为明星本质上是唱片公司、娱乐公司等包装出来的商品,只有带有商业性质的流行文化里才能产生严格意义上的明星。
    
    所以,如果您的“偶像”被认为过气,那么恭喜,不管说这话的人内行还是外行,善意还是恶意,事实还是造谣,都表示您“偶像”至少“曾经”有过不俗的地位。
    
    捋顺了气儿,下面就好说了。我觉得还是先说结论,随之以现象,先以台湾、内地两岸为基准,说说地域(市场)告诉我们的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
    
    一、台湾的明星主持人(电视电台)来大陆发展,若是事业全盘挪到大陆,且无明显成绩,可以认为过气。当然,两地都吃得开,两地都很有市场,自然不是过气,是更红了。由于大陆的主持人基本不可能去台湾发展,所以略。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内地的电视媒体发展空间或许比台湾大,但是主持人的发挥空间小,没有足够的自由,则无法保持长久的魅力,所以台湾主持人除非过气,不会单在大陆发展。
    
    二、台湾歌手来大陆发展,若是事业全盘挪到大陆,且无明显成绩(唱片和演唱会),可以认为过气;若有明显成绩,且越战越勇,当然不是过气,只是转型而已;若是华语歌手(普通话)放弃了内地市场,只有两种可能:过气,永远不可能有气;两地都吃得开,且作品不俗,当然不是过气;两地瞎跑,虽经常参加拼盘演出,却无有力新作,即使没过气,也离过气不远了。同理,大陆歌手基本上不可能去台湾发展,所以略。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大陆的演出市场虽然还不健全,但其阻力没有电视节目大,它所遇到的是市场转型问题,而无其他限制,所以有巨大的潜力。想一想,一个歌手在台湾开个唱,和在内地开个唱,他的舞美可能差不多,歌曲也差不多,换了主持人的台词,就要大变脸了,这就是区别。相反,台湾市场已经萧条到了让多数歌手失望的程度,单靠台湾就能吃饱赚够的歌手真是太少了。
    
    三、个人以为,两岸的影视环境都差不多,火暴的都火暴,萧条的都萧条,而且大陆演员去台湾拍戏也已局部开放,所以此地暂时不讨论演员。
    
    请看这段消息:2007年8月,台湾地区宣布将对赴台拍戏的大陆演员开放,“新闻局电影处”正式公告“从7月27日起,‘境管局’正式核准每位大陆演员可带5位助理的配套措施,本月起实施”,申请期限为3个月,但可视情况再延长。由于电视剧拍摄周期更长,目前这一措施仅适用于台湾地区电影。每一部台湾电影可邀2位大陆演员,为期3个月,“大陆明星赴台拍片不再是梦”。
    
    
    接下来,我们再说说就明星在活动中的表现告诉我们的答案:
    
    一、能开个唱的歌手都牛。
    
    这些年来,有一个特殊的现象,除了秀之外,内地歌手很少有人开个唱。前面我发文说明了演唱会的运作方式,这显示开个唱对歌手本人来说是毫无风险的,关键是他自己的唱片公司和在地方的演出单位怎么想,他们对歌手有没有信心,是决定他有没有个唱经历的关键,而歌手能不能被赞助开唱,关键就在于他的当地人中的口碑。很遗憾,由于内地歌手的宣传不如港台到位,他们的个唱实力普遍不被看好,于是他们很少有独展歌喉的机会。我觉得,此非战之罪也,不能武断地认为他们过气。
    
    内地歌手是如此,那么台湾那些不够巨的明星呢?他们可能也没有开个唱的经历,但这不代表他们过气,因为不管是哪个人,要在某个特定的城市聚集起几千上万喜欢他且愿意花钱的人都是很困难的,因此,世界上有一种歌手叫作录音室歌手,还有一种是影视剧插曲歌手,如果他们的歌曲很红,歌手也有一定的魅力,不个唱,也足以家喻户晓,既然家喻户晓,又何谈过气——当然,那种唱不好还经常出来污染环境的关系户不算。
    
    呵呵,所以我提出一个问题:一个歌手能在一个月内在六个城市连开个唱,另一个歌手能在10年内在同一城市开六次个唱,哪个更牛?
    
    答案是:能开个唱的歌手都牛。很多很红的歌手都没机会开哪怕一次个唱呢!
    
    呵呵,多加一个话题,经常上同一首歌的家伙到底是不是铁定过气?
    
    世界是复杂的。估计大家都听说过这个传言:其实现在卖CD大多都是赔钱赚吆喝,歌手还出CD,主要是为了在举办商演的主办方那里加点讲价的砝码,呵呵,所以,唱片销量,实在是个不值得研究或相信的问题。
    
    但我觉得以下应该可以达成共识:那种明明已经够“砝码”的明星还年年出专辑,甚至年年开个唱,原因可能有三:他傻;他爱音乐,又有钱,于是赔钱做;他卖得真好。
    
    我想,人傻钱多的几率都小,八成是因为卖得好。
    
    作品卖得好,人会过气么?傻子都知道,他不是过气,只是低调,闷声大发财而已。
    
    所以,千万别鄙视那些拼盘上著作等身的家伙,赚钱并不是一种错误,是不是?虽然他们选择了跟一帮10年不出新作天天晚上打麻将赌钱的人一起赚钱。
    
    二、能挽救烂剧烂片的演员都牛。
    
    我小时候也曾幻想过那种打乱派系,拍一部全部演员都是巨星的电视或电影,呵呵,事实证明,这都是幻想。于是今天,影迷开始喜欢念叨2句话:一个演员拯救了一部烂剧(片);下次一定挑个好本子!
    
    呵呵,听这感觉,好像烂剧阻碍了“偶像”的前程,但是再想呀,有的人可以让烂剧起死回生,让观众一边骂一边追看,这本身就说明这个演员够实力,够红。
    
    所以,别轻易把烂片如云的演员(无论他年纪大小)打入过气的18层地狱,要看他是一堆草中的一棵狗尾巴,还是家鸡堆里的一只野鹤。
    
    三、能让观众真笑真哭的主持人都牛。
    
    有的主持人就好像劣质相声演员,想让人笑,想到恨不得给人扒了鞋子挠脚心,于是咋咋呼呼,得得索索,这样即使观众笑出来了,那也是嘲笑或冷笑。有的人想叫人哭,于是玩命煽情,煽都煽错了地方,导致人家不哭反笑,即使哭了也是被恶心哭的——这帮人我觉得就是,虽然人还“活跃”在荧幕上,群众心里已经给他树起了不朽的丰碑。
    
    四、别把没新闻的明星当作过气或空气。
    
    天涯人都见过标题党,有的人做得够悚,有的人还欠火候,事实上,任何一个娱乐编辑都必须是标题党,即使娱记发给他编辑的内容完全正常或者赞誉有加,他也有本事做出一个颇为暧昧甚至贬低的标题。
    
    而与其在通篇赞誉里提炼出一句揶揄的话,何如直接就去采写问题明星呢?
    
    于是标题党大行其道之后,内容党跟风而上,问题明星就成了香饽饽,即使明星没问题,至少得有点别的业务,譬如结个婚生个孩子买个东西换个发型吵个架走个光……总之,至少得有哪怕屁大点的“新闻”。
    
    哎,就有这种明星,连屁大的新闻都没有。于是媒体自动忽略他们,有的越发倒霉,恰好是纯歌手,恰好又是老百姓眼里的老面孔,却基本不在电视露脸,于是自然就在老百姓眼里“过气”啦。
    
    可是,中国记者也就百八十万,其中娱乐版的可能也就十万,有100个(也就是100家媒体,这可乖乖不得了)一起站出来说“过气”,那些能在内地卖10万张CD的家伙就公然“过气”并且永世不得翻身啦!这真公平么?何况,现实里被媒体说过气的家伙,还真没几个这么“幸运”,能让这么多媒体一起评价,顶多也就小猫两三只,出来一喊,该人马上“过气”,比孙猴子的定身法还灵,无怪乎粉丝恨得娱记牙根儿痒痒。
    
    五、卖隐私爆料、故意扰乱社会治安的(没有艺术作品,纯粹就靠这个走红的人例外)基本过气。
    
    有低调的就有高调的,但我怀疑,若非太在乎过气,做人何必那么高调呢?
    
    写书说话都不必然影响“气”,但是动辄写书暴露自己或他人隐私,动辄说话惊悚、动作另类,抢占报纸头条,这种人一定过气了,建议立刻放弃已经毫无起色的“艺术事业”,赶紧来天涯转型,也许可以获得另一种“成功”。
    
    请明星们一定要珍惜自己的“气”,别动不动就表演过头,让人觉得“过气”。
    
    那些不准备表演的家伙,请继续休眠。因为这帮家伙虽然半年出不来一条新闻,可是仍然有大票粉丝,每年都有新作面世,每张CD都能卖好几白金,每部影视剧都值得回味,过气不过气,实在并没那么严重。
    
    所以现在粉丝都成精了,天天祷告的不是在报刊见到“偶像”,而是见不到最好,还省钱去买,省了精神跟记者怄气。
    
    六、接拍广告不经大脑的那帮人都过气啦!
    
    对艺人来说,最能赚的项目绝对是做代言人拍广告,所以很多人宁可被骂品位太差也要接广告,有人干脆助纣为虐卖起了假药,这就是阿堵物的力量。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拍广告不是错,错的是没有智商或人品还要眼热这个钱——这是人品问题,还是“气”有问题?总之,见到这种明星要躲着点儿,因为公益是明星的别名,某些人却偏偏以公益之名行公害之事,这样的人,即使不过气,也要让他赶紧过气。
    
    阿嚏——不好意思,我说狠话啦。
    
    呵呵,最后PS一句,一般明星在圈里呆上几年,红上一段时间,个个都会遇到“过气”瓶颈,但我觉得这实在不是问题,有的人2岁演戏,5岁就过气,有的人20岁演戏,50岁还如日中天,时间算什么呢?只要有足够的心力和智慧应付局面,只要时常记得更新自己,充实自己,让自己永远安心沉迷在自己的艺术世界里,让别人永远都能发现新鲜感,我相信这种明星的“保质期”会很长,很长。
    
    呃,从事文字工作几年,没有时间学习,只出不进,我觉得我力有不逮,好像要“过气”了,所以罗嗦了这么多。
    
    2007-12-14
    
    
    
  哦。对了,对于还有作品的那些,还要加一点:新作水平远远不如以前的。
  
  
  其实这有几种特殊情况:
  
  第一种,无法超越自己的。敢有底气说绝对无法超越以前的人可不多,毕竟这关系到“定格”,我们想给人定,人家明星自己还不想呢!大约只有某些经典且已故的明星才好真的这么说吧,人走茶不能凉,人家不能说是过气。
  
  至于某些还活得好好的,始终战斗在第一线却始终难以超越自己的,如果是因为起点太高,我觉得只要保持水平就够了,不是有个词叫“如日中天”么,那比“一飞冲天”视觉效果差点,但看起来不太像贬义词,毕竟这窜红就像高飞,飞再高也飞不到宇宙外头去,谁能天天窜红年年窜红(这得起点低成啥样才行呢?)呢?所以我们必须承认并尊重“如日中天”的状态,不过一日不如一日就该叫“日薄西山”了,聪明点赶紧退休,免得给人说“廉颇老矣”,所以,努力,可以防止或推迟过气,但并不代表必然不过气;如果那经典是自己YY出来的,最好赶紧修炼补习,免得自己被自己的YY忽悠过气。
  
  第二种,正在转型的。毕竟一切还要市场说话,流行文化这东西,是必须大众来说话的,不会过气的有两种人:要么有大批的粉丝,即人数不在少数的“小众”(也是一种大众);要么,就是即使粉丝不多,却有巨多的一般观众。做到这两点或之一的人无所谓过气,顶多就是稍微低调一点而已,而同时做不到这两点的人,就要小心过气啦,聪明点的就该转型,成不成功还两说,但是这么硬撑着肯定不行。
  
  第三种,从一开始就走非主流路线的。这种人没什么必要来掺和什么过气不过气,因为根本就不在讨论范围内,若是小众圈里的人物忽然“红”起来,大众化起来,才不知道该说可喜还是可悲呢。
  
  PS一句:红是中性词,靠实力与好人品可以走红,靠卑鄙和龌龊也可以走红,所以,过气也是中性词,对有些人说,过气也许才是最好的归宿。
  

  13楼

楼主: duoqingzigu  时间:2008-09-02 1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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