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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八卦』 [灰常点评]粉丝、明星、娱记之事实真相!!(21)

作者:心扉美文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3-11-09 阅读: 在线投稿

  (外二十一)艺人尴尬篇之二
  ——艺工队里造明星
  
  (呵呵,时间关系,这篇缩编自老快旧文,相信不少人忽略了这个问题吧!)
  
  台军中曾有过一支颇为神秘的文化部队,它的成员只是区区大头兵,退伍后却大多成了活跃在台湾乃至亚洲文艺界第一线的文艺标兵,这就是艺工队。
  
  艺工队是国民党在大陆时就已经建立的。1949年退踞台湾后,台湾当局“国防部”和各军种“总司令部”均建立了文艺宣传部队,也就是“国军艺术工作团队”,简称艺工队。
  
  艺工队在全盛时期,主要有陆光艺工大队(“陆军总司令部”)、海光艺工队(“海军总司令部”)、蓝天艺工队(“空军总司令部”)、“宪光”艺工队(“宪兵司令部”)、白雪艺工队(“警备总部”)及隶属“国防部”的艺工总队,因为陆军军种庞大,陆光细分为一、二两队。2004年,当局着手裁撤军方所辖的各类“艺工队”,劳军任务改由民间承担。
  
  就功能来说,艺工队是纪律严谨、人员专业、素质整齐、节目健康活泼并兼具保存中国传统民俗技艺功能的非商业演出团体,可独立执行各营及以上大型综艺节目劳军演出,或以小型编组形式(3-5人),深入各基层单位执行小型康乐演出。
  
  艺工队团员之男性为士官兵。其成员来自入营“役男”(适龄男青年)之具备影剧、音乐、美术、舞蹈、舞台设计、灯光音控等专长者。各艺工队每季(三个月),依本单位缺员状况,至各新训单位甄选,经学、术科基本测验合格者,调用艺工部队服役。
  
  女性为聘雇人员。凡艺术(影剧、音乐、美术、舞蹈)相关科系毕业,或具相关专长者,可至艺工队报名,经考试合格,依各艺工队缺员状况聘用,执行各艺工部队劳军演出任务。她们是有上下班制的领薪阶级,主要工作是跳舞。
  
  艺工队是团级单位,长官很少,因此,艺工队里“学长”(老兵)为大。艺工队大致上分成演员组和行政组,演员组里,又分灯光与音效组,还有服装组、道具组等。总起来说,艺工队编制很小,任务很重。阿兵哥很少,但平均一年有300场的巡回表演,不止是在军中表演,也要为政客、原住民和一般民众演出,尾牙、福利场、迎新晚会、选举场、明星个唱都有他们的身影。他们演遍了全岛每一个庙会,踩过了台湾每一寸土地,所有舞台事务皆须一手挑起。
  
  因为工作强度大,艺工队对体能的要求比较高,艺工队考试也很严格,艺工队去训练中心选人,还要通过抽签淘汰一半。不过,艺工队会主动要求“征召”明星到队里。因此,艺工队特别是陆光曾有过大量的明星。
  
  在台湾地区,大部分适龄男青年都要当兵。因此,除了极少数有病或者高度近视的,多数台湾男艺人都当过兵(女艺人也有出身于此者),其中大多数又在各个艺工队服役。因此,虽然艺工队里不止有明星,但按相对数量来说,说艺工队是一个明星兵工厂,并不夸张。他们涵盖了歌唱、演奏、戏曲、主持、影视表演、音乐制作等各个方面,他们的演艺经历,正是一部小型的台湾现代文艺史,他们在退伍之后仍有“同袍”之情,因此在演艺事业上往往相互扶持。
  
  呵呵,其实不仅是台湾地区,新加坡和韩国也存在这样的情况,服役前已成名的艺人多选择进入艺工队当兵,退伍后也有一般成员因为待过艺工队且有所成就而成为艺人。
  
  很多艺人都在成名之后、事业上升之际入伍,暂时放弃了大好前途不说,且多数在队里只是普通一兵,一天到晚,除了出公差就是出公差,竟有人入伍两年,演出700余场!何况当兵就要服从,20出头的毛头小子,人微言轻,能有什么选择的权利?老快写这篇,不是为了阐述军事,也不想涉及政治,除了补充上文之外,只想说,将心比心,谁都过得不容易,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真的需要宽容和理解!
  
  2008-1-11
  
  (声明:本文就事论事,未针对任何艺人,也不为任何艺人开脱哦,请善意讨论。还有,本文只阐述事实,拒绝回答关于台湾问题的提问哦!)


  (外二十二)艺人尴尬篇之三
  ——赴台难,难于上青天
  
  (呵呵,时间关系,这篇缩编自老快旧文,为的是公平一下,帮助各位理解为什么内地明星难在台湾出片或成大器。)
  
  2007年8月,台湾地区宣布将对赴台拍戏的大陆演员开放,“从7月27日起,‘境管局’正式核准每位大陆演员可带5位助理的配套措施,本月起实施”,申请期限为3个月,但可视情况再延长。由于电视剧拍摄周期更长,目前这一措施仅适用于台湾地区电影。每一部台湾电影可邀2位大陆演员,为期3个月,“大陆明星赴台拍片不再是梦”。
  
  此前,台湾电影要合拍,只能到大陆来,成本很高。此次有限开放,一是因为台湾影视低迷,二是因为大陆影视特别是历史剧颇受台湾民众欢迎。
  
  虽然大陆影视剧在台热播热映,大陆歌手的作品也逐渐打入了台湾市场,大陆明星在台湾日益走红,但真的加入台湾当地艺人行列的却不多,大部分大陆艺人在歌曲和影视作品已经红遍台湾的同时,根本连去台宣传或在台发片的机会都没有。
  
  大陆艺人去台发展不是完全没可能的,如有台湾演艺公会或演艺团体邀请,即可赴台,但须有第三方护照,如有香港护照,便可以香港公民身份前往台湾,选择经纪公司签约。近20年来,想去台湾发展的大陆艺人不知凡几,但能站得住脚的寥寥无几。
  
  按说,海峡两岸同文同种,在文化艺术领域的交流上,容易获得共鸣,因此大陆戏曲、话剧、朗诵、舞蹈等赴台表演活动一直比较频繁,但大陆流行文化的赴台攻坚战打得比较辛苦。
  
  2006年2月19日晚由海峡两岸主办的“情深艺动•相约东南”大型电视晚会在台北小巨蛋体育馆举行,出现在舞台上的有不少大陆歌手,但他们不能接受采访。
  
  事后,台湾演艺公会理事长杨光友拿着由“陆委会”签署的切结书,大为光火,切结书的第一条就针对大陆艺人,明定不安排致词活动;第七条规定大陆演员歌手表演的部分不得在台湾播出;而最可笑的是第三条,“不能宣传,不做新闻处理,甚至不能采访”。赵少康也说,飞碟电台拿到了200张票,却不能提到有大陆艺人参与演出。
  
  大陆艺人赴台演出固然艰难,宣传就更艰难。大陆艺人(尤其是歌手)在台宣传一直存在“障碍”,2006年之前,除内地天王天后级别的歌手可以在台湾发片外,新人或二线歌手都不曾有过在台湾发片的先例。不过,2006年“陆委会”讨论通过,“放宽大陆专业人士赴台从事文教专业交流以及涉及商业活动专案,大众传播人士也可以赴台从事合理且必要性的宣传活动,并且可以依照许可目的性质召开记者会、接受媒体访问”。这个“解冻”之举为大陆歌手赴台宣传提供了依据。多名歌手和演员借这个东风,终于开始了大陆艺人在台湾宣传的“破冰之旅”。
  
  当然,现阶段,除了个别一线大明星,内地艺人想开发台湾市场,难!
  
  2008-1-11
  
  (声明:本文就事论事,未针对任何艺人,也不为任何艺人开脱哦,请善意讨论。还有,本文只阐述事实,拒绝回答关于台湾问题的提问哦!)
  

    
    (外二十三)粉丝爱明星的基本理由——他像我!
    
    抱歉哈,略过的篇章是发不出来的,老快也没办法,以后还是尽量注意,多写粉丝,少写明星为妙了!
    
    一开始老快就说,粉丝对明星的感情,不能归结为三大感情的任何一种,实际上也很难转化成其他感情,为什么呢?因为粉丝爱明星,归根结底是出于自恋!说轻松一点,也可以叫自爱。
    
    但凡一个人对一个明星产生好感,是出于一个偶然的契机:或者听了他的一首歌,看了他的一部片,感觉不错;或者偶然见到了他本人,觉得这个人很不错,于是慢慢喜欢上了 。总之,有的人先注意的是作品,有的人先注意的是人,不同的开始或许会导致日后的“追星”方式有所区别,但是这两种“偶然”能变成感情的理由,只有一种——他得粉丝之心、合粉丝之意。优点缺点人品唱功,一律都没这个重要。若非如此,所有粉丝只该属于极少数德艺双馨的明星才对。
    
    大多数粉丝不是瞎子,也不是笨蛋,起码的审美观和是非观是有的,可是为什么每个明星都有粉丝,为什么每个明星都有人不DJ?因为粉丝眼里的完美“偶像”只在他心中最完美而已。
    
    对于一个人来说,谁最了解他?当然是最亲近的人,但是即使再亲近,也不会毫无冲突地、百分之百地、如同他自己了解自己一样了解他。这就是很多粉丝不惜跟家人发生冲突也要维护明星的原因。
    
    我上文说到:现代明星“偶像”反映的其实便是FANS本身,“偶像”是镜子,FANS在“偶像”那里照见了未来的自己,所以才可能照着对方的样子塑造自己,显然,如果自己不欣赏对方的生活态度,不觉得他是对的,谁会喜欢上对方呢?
    
    进一步说,粉丝爱上明星的那一刻,是因为看到了他的某一点好处,那时的感觉是“他不错”,粉丝决定真的开始爱明星的时候,那时的感觉是“他像我”,粉丝长时间留在粉丝这个角色上之后,则开始变为“我要像他”,也就是说,粉丝决定做粉丝,是自己的价值观决定的,而做粉丝时间一长,就难免受到明星的影响,总之,双方越来越“像”,越来越合拍,粉丝就会越来越喜欢明星(这也是粉丝跟明星走近之后,看到了很多缺点,却仍不放弃的原因),虽然这些都是单方面的。不管明星本人究竟如何,起码在粉丝心里,他就是我,我就是他,何况不管明星与粉丝的距离是近还是远,由于双方是鱼水关系,具有共同利益,根本利益一致,因此基本不可能产生正面冲突——员工与老板合作,也是鱼水关系,也有共同利益,为什么有冲突?因为他们理念不和,各自有不同的根本利益。粉丝之所以会做粉丝,是因为他几乎100%赞同“偶像”的理念,即使“偶像”的轨道偶有偏离,他也能理解并接受。精神上的高度一致,才是避免冲突的最大原因。
    
    当然,没有任何人是完美的,但这不妨碍粉丝使劲往好里想,每人都自造一个完美“偶像”。而当这种信念扩大到价值观的时候,别人的话就很难入耳了。
    
    如此一来,粉丝注定会有一些行为很偏激,譬如说经常跟“三大感情”起冲突。当然,他们事后会后悔,会修补感情,但是一旦心与心的距离比地球与银河系之间的距离还遥远,有的所谓友情和爱情不找回来也好,社会已经对粉丝不公,没必要单方面体谅别人。至于亲情,呵呵,任何人不是别人的附属品,父母也不能干涉孩子的正常喜好,且应该有这个心理准备。
    
    因为父母可能不是粉丝,不了解粉丝心理,所以因此造成许多不必要的家庭冲突,这时责任多半在父母。因为其实任何人都会寂寞,痛苦,也就是说任何人都有可能做粉丝,若做父母的没有这个准备,本身就是有责任的。在孩子做粉丝后,聪明的父母应该好好研究粉丝心理,找出自己的不足,而不是一味阻止。更没必要觉得自己权威受了影响,就大发脾气。
    
    那么,为什么父母一般都不希望孩子喜欢明星呢?请看题目,粉丝做粉丝,正是因为他觉得他喜欢的那个明星行事作风合他胃口,也就是“他像我”,父母生孩子,也希望孩子像自己,若是不像自己,即使孩子再优秀,父母也郁闷,这是常理,也就是说,父母喜欢孩子的基本理由,也是“他像我”。好了,做父母的希望孩子像自己,而孩子却自己找了个像自己的陌生人然后自觉不自觉地开始像“他”——在这种情况下,能不冲突吗?不能。那么,错在哪一方?不好说,也许三方都有错,但是千错万错,感情没有错!
    
    总之,世上处处是矛盾,而这种矛盾更无法避免,需要人们在谅解中增加智慧,当然,首先,得承认人人都有可能做粉丝,既然不足为怪,则不需奇怪,不应视为洪水猛兽并歧视和嘲笑。歧视所能展现的,只有无知。其实,能因这些外因而起冲突的家庭,即使孩子不是粉丝,也会因为别的原因起冲突,找找内因,才是正经!何况,多数情况下,粉丝爱明星,是出于对美的追求,虽然也有明星不孚众望,用假象欺骗粉丝,但这个圈子肯定有很多干净、优秀、值得钦佩和学习的人——任何一种食物都有可能变成毒药,我们难道就不吃饭了吗?
    
    PS一句,现在很多父母是追星族或刚做粉丝,比起做了多年粉丝的孩子来说,他们更不理智。值得警惕啊!
    
    2008-1-11
    
    (外二十四)粉丝的集体歇斯底里之一
    ——买白菜啊买白菜
    
    应各位同学之命,老快写一下买白菜现象,不过我实在并没有见过真的买白菜的人,所以只就我自己的认知来分析一下,不保证对哦!
    
    写买白菜,我们要先看看什么不是白菜。如果一个歌手一张专辑连出10个版本,粉丝每张都各买一两张,算白菜不?当然不算,因为十个版本肯定各有各的价值,买一听一是很多粉丝的习惯。
    
    如果粉丝买同一张专辑的同一版本好多张,送给想听但又不想买的朋友,算白菜不?当然不算,因为这确实可以起到联络朋友感情、推广“偶像”作品的作用。
    
    如果一个歌手出了1万张发烧碟,一个粉丝一口气买了50张,算白菜不?当然不算,因为敢这么出碟的歌手的作品一定有升值空间!这种碟很贵,质量又好,升值空间大,当然不是白菜。
    
    呵呵,看起来,买得多,不一定就是买白菜,或许人家买的是基金呢。那么什么是买白菜?单纯为了数量而大量购买最便宜的版本,买回后既未处理给别人(这种通常无法处理,送给别人,人家却不听,等于只是为白菜多找了一个囤积地点)自己也不听,只是囤积在那里等待降解的,才是白菜。
    
    其实用买白菜来形容人们买专辑是不够确切的。白菜是中国传统中最主要的冬菜之一,物美价廉,老百姓选择在秋冬季节囤积大量的白菜以备过冬,这些白菜放在那里,可能暂时用不到,但是总归会吃完的,因此,买是为了吃。而那些囤积专辑的人,他们买艺人的作品,拿回来囤积到家里,却并无用处,他买白菜的直接目的就是一个字——买,而不是用。
    
    之所以说他们是为了买而买,因为“买白菜可以冲销量”只是传说而已,谁见到过具体事例?没有。事实上,中国的销量本来就是虚的,以虚养虚,不是笑话吗?
    
    那么,为什么有人(注意我说的是“人”,没有特指粉丝哦)要买白菜?我觉得可能是因为,买白菜虽然不一定能达到冲销量的结果,但肯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至少可以制造一个虚假繁荣。所以,粉丝才会觉得不能被别家艺人和粉丝比下去,要站出来争一口气,因此主动砸钱买白菜;艺人公司才会站出来玩悲情,号召大家买白菜;如果粉丝动员还不足以达到目的,据说艺人公司还有最后一招——自己出马买白菜。当然,这可能是谣传,但万一不是呢?
    
    自己用出厂价卖出去,再用市价买回来,不是傻子么?然而,这些“傻子”为什么这么做?因为他们才不是傻子。我们都知道,现在仍然有人能靠专辑版税赚钱,但那应该属于极个别现象了,很多艺人赚钱的最大头是广告收入,其次是拼盘收入,而这两样相对于开个唱和出专辑来说,更容易做,更容易赚,所以很多明星趋之若骛。
    
    可是,一般人有资格趋之若骛吗?没有。必须要有一定的作品、一定的销量做后盾,才会有人花钱请他们去做这两件美事。如果自己卖得动,就卖,卖不动,就自己买回来,付出一次的“劳务费”,换取多次赚取劳务费的机会,这笔生意,划得来!
    
    经过这样的分析,可以看出,不是每个艺人都有让别人买白菜的“资格”,这么一来,我们就可以锁定那些特别容易买白菜的群体了:
    
    首先,白菜必须是大量生产出来的廉价货,因为买白菜的人看重的是数量,而不是质量,这样一来,大量出内地简装版的艺人及其公司、粉丝比较有嫌疑;
    
    其次,白菜必然是同版本的重复购买,造成大量白菜囤积浪费的后果,这样一来,版本较少的艺人及其公司、粉丝比较有嫌疑;
    
    再次,得有人愿意买!从未有过市场的人,从未红过的人,怎么可能有人为他买白菜?这样一来,大红大紫过,粉丝多的艺人及其公司、粉丝比较有嫌疑;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该艺人虽然可能很红,但是作品已经在走下坡路,或者他的新作根本就没市场!市场好的作品,红人的作品,怎么可能沦为白菜?呵呵,谁有嫌疑,不用我说了吧?
    
    如果我说得太复杂,那么我简单概括一下,别人买白菜,可能有很多复杂的原因,并以经济利益考虑为主,而粉丝买白菜,原因其实只有一个——担心“偶像”被人说过气!
    
    2008-1-11

  (外二十五)粉丝的集体歇斯底里之二
  ——如果二十年后……
  
  在第一篇中,我提到粉丝为担心别人说“偶像”过气而买白菜,那么事实上谁最先说他的“偶像”过气的呢?正是他自己。
  
  最了解“偶像”的,是粉丝,因为了解,所以对他很有信心,也对他最没信心,也就是说,最能伤害“偶像”的,也是粉丝。
  
  请大家扪心自问:无论你喜欢的人做得多好,你会不会担心他变坏?
  
  会的,正如我前文所说,粉丝是“妈”,会杞人忧天,因爱生“恨”。于是,粉丝在公开场合摇旗呐喊,惟恐别人说过气,在私下场合却一直叨叨:“咱退休吧!”
  
  让“偶像”退休,有三个原因:一个是想“吃独食”,眼见世风日下,年轻粉丝越来越不像话,老粉丝就会有“不如归去”的感觉,至少“他”退出后,最想的会是咱们吧?第二,真的很担心“他”被带坏啊!第三,见好就收,“他”会是经典,而不是过气明星。
  
  这就是歇斯底里的心态。做艺人这种工作,前途很难说,有人会红,有人会不红,有人会过气,有人会成永恒,有人会害人,有人会被害……前途不确定,充满了刺激感,但是只要明星洁身自好,一直努力,星途平坦还是可能的。呵呵,粉丝虽然是不同的个体,但以“饭”追求美(不包括某些摇滚爱好者)的心态是一致的,一无是处的人做不了明星,不会有粉丝,也就是说,明星必然有一定的实力基础,让粉丝有信心,那么,粉丝为什么又特别“不看好”他,特别怕他受苦、受害、受罪甚至丢人呢?这其实是悖论,是由粉丝复杂心态带来的,明星何辜,一会变魔鬼,一会变天使。
  
  其实,任何一个圈子都不是一尘不染的,之所以娱乐圈显得特别危险特别龌龊特别诡异,是因为我们每时每刻都在用放大镜观察它。我们可以不承认,但是我们确实对明星采取了二元化的评价体系:我们对他们的公德要求最高,我们对他们的私德要求最低。所以才有现在光怪陆离的娱乐圈,才有这么多迷茫糊涂的明星,才有老是觉得“见一次少一次,要只争朝夕”的粉丝。
  
  这种担心很有意思,看老一代艺术家,我们都知道,艺术家是可以永恒的,艺术家的功力、气质、身份、地位完全可以持续一辈子,那么面对目前普遍处于青壮年的广大明星来说,我们为什么老是觉得他们该退休了?
  
  呵呵,竞争多固然是一个原因,但是对粉丝来说,竞争是可以无视的,因为你的星球上只有一朵玫瑰,不管他是美是丑,是精神还是萎靡,你别无选择——如果粉丝会因为新人辈出而怀疑“偶像”在心里的地位,就好比男人结婚后仍然乱挑,认识了新的美女,就要把糟糠之妻一脚踹掉,这种人当然有,但若成为主流,这个社会就不存在婚姻与爱情了。所以HC固然多,粉丝也很多。
  
  总之,这是集体歇斯底里的一种,它会因为大家同处一个小圈子而互相传染,其实是患得患失的粉丝在用悲情主义忽悠自己,前提是他把“偶像”看得太完美,把艺人职业看得太重。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想,那也不过就是个职业而已,它不是理想,不是美梦,不是寄托,做与不做,做好做坏,只要他尽力了,就无关得失——你心里有“他”,就已经得到了一切。
  
  所以有些心态平和的粉丝又开始憧憬:如果二十年后,我们都老了,我拎着几个苹果去看他,我们就在他的院子里泡茶,聊起我们的曾经,那时候,他已不再是明星,我也不再是粉丝,我们是否就能真的成为朋友,而且是多年的老朋友?
  
  2008-1-12
  

  (外二十六)粉丝的集体歇斯底里之三
  ——其实我不想……
  
  上文指出,粉丝为自己和“偶像”“安排”终极归宿的时候,是处在感情两难之中的,其实,粉丝在每时每刻都处在两难之中。
  
  其实粉丝不想在公开场合大喊大叫。人的性格有内向、外向、内外兼有之分,哪种人最容易做粉丝?相对来说,越是内向的人,越容易做粉丝,因为内向的人更害怕接触外界,也就更注重内心,更容易爱上明星,然后自创一个完美“偶像”。
  
  当然,任何性格的人都可能做粉丝,但是粉丝当中一定存在很大基数的内向人,或者对熟人外向、对陌生人内向的人,那么,粉丝整体更应倾向于安静才对,可是任何一家粉丝从内心到外在都不会安静、老实的,为什么?
  
  那是出于责任感。一般人无法理解这种感觉,买了票,看了演出,鼓了掌,已经足够尊重明星了,喊什么?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任何场合的任何演出,明星有一个习惯:他会去找“自家人”,先特别跟他们招呼一下再说,在演唱的时候还特别注重互动。这样一来,粉丝就会有两个跟一般观众不同的感觉:一、他觉得演出不是明星个人的事,他们在并肩作战,一起表演。能跟明星互动的,除了粉丝,还会有谁?他们义不容辞,就有了类似舞群的作用,某种责任感促使或许平素很内向的他们忽然活跃起来,他们见到“偶像”会突然沸腾,突然大喊,甚至不顾危险,突然往前冲,试图离他更近一点,他们的目的是要他“看”感到自己并不孤单——现场的表现是为了这个,提前的准备,如统一服装、花钱做横幅、灯牌,也是为了这个。
  
  二、他觉得除了自己与“偶像”,现场别无他人。拼盘喊一喊,有PK作用,还可以理解,为什么粉丝在个唱也会喊到嗓子哑?因为演出性质、明星数量、观众数量都不是重要问题,重要的是,他总是旁若无人地觉得那“现场”就是自家明星与自家粉丝独有的。这当然很“扰民”,不过,看演出的人都是图个热闹气氛,难道爱清静的人会跑去看演唱会吗?让平素内向的孩子叫出声来,发泄一下,难道不是好事一件?
  
  如果理解这一点,我想我前头提到的粉丝提前退场现象就更好理解了,那么粉丝提前退场,主要目的是什么?
  
  一个人做了甲的粉丝,未必就会藐视其他所有明星,因为自己的“偶像”就是做这个的,藐视他的同行,就是藐视他自己。所以,出于“不屑”而退场的情况,应该不多,如果没有别的原因,粉丝看完了“偶像”,一样会以普通观众看完全场,那么他为什么急急忙忙走了?
  
  因为他去做“类似”狗仔的工作去了,“偶像”好容易来一次,看那么几分钟能过瘾么?当然是跟到酒店去套近乎了。
  
  不过这只是表面现象。我们常常把无良娱记叫做狗仔,其实不确切,因为狗仔应是特指体制外的摄影记者。一般摄影都很大牌,你叫他去拍他都未必去,他怎么会自备设备和交通工具主动去乱拍?所以,只有那些“不乱拍就没饭吃”的人才是狗仔。
  
  狗仔的特征是无孔不入,粉丝也类似。不管是什么样的粉丝,遇到“偶像”,就会小宇宙大爆发,一般记者觉得头疼的问题他们都能解决,譬如一场演唱会,记者想进去都很难(很多商演不请记者),但是粉丝能从接机跟到送机,一抓一个准,期间,明星彩排、演出、庆功、回酒店、吃饭、出去玩,任何场合,任何时间,都有可能见到粉丝。
  
  一样的无孔不入,事实上大有径庭。狗仔一般关注明星的私人生活,常常能抓住一些明星不为人知的不好的一面,然后拿回来大做文章,昭告天下,换言之,他们专门隐善扬恶。
  
  粉丝则可能出现在任何半公开场合,甚至私下场合,但他们看到的一般只是明星私下平凡、低调、有脾气的一面,而不会看见丑态——如果看见了,相信从此以后他就不会再做粉丝了。而如果他看到的东西还算不上丑,只是“不好”而已,他也决不会拿回来大肆讨论,顶多在小圈子里表示一下愤慨,或者他压根就会装做没看见,谁叫他依然很喜欢那人呢?换言之,他们习惯隐恶扬善。
  
  所以,粉丝其实很怕看到不够完美的东西,所以会告诉自己,不该去看,但是有的人会忍不住,这就是我上面提到的粉丝固有的“见一次少一次”的悲观心态。
  
  最后补充一下,其实去看拼盘的粉丝心理压力很大,因为其他去不了的粉丝可能把跟明星问候、互动的希望都寄托在这少数几个能去的人身上,所以他有时候只能“豁出去”,整个换了个人似的。个唱就不一样了,大家都喊的时候,有的粉丝在装蒜,他们会一边像普通观众一样静静地看,一边想:气氛有别人制造,跟我什么关系?
  
  呵呵,其实我挺羡慕某些音乐会,大家不需要造势,更不需要装腔作势,只要静静地听就好,不用关心外界怎么看,因为这是音乐会——我相信,明星耳背,跟粉丝鼓噪有关,明星和粉丝巴不得可以不用鼓噪,如果这样可以的话。但是多数场合下,人们认为没人鼓噪则明星过气,这是个不好的怪圈,但是大家都跳不出,奈何?
  
  2008-1-12
  

  21楼

楼主: duoqingzigu  时间:2008-09-02 13: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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