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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都应做到“亲民爱民”

作者:兰林夕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6-11-04 阅读: 在线投稿
党的十八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中可以看出,我们共产党人的根深植于人民群众之中的,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
 “亲民爱民”要深入基层,密切联系广大群众古人云:“治国之道,爱民而已。”党员干部时刻保持“爱民”之心,坚持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才能成为群众满意的好干部。党员干部如果不经常到基层,进入生产第一线,与广大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仔细倾听群众的声音,就不能了解人民群众的生活现状,更不能明白人民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最关心的问题的什么。只有俯下身子,深入基层,才能和群众打成一片,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找到工作的方向,为干好工作打好基础。
“亲民爱民”要主动作为,全心全意服务人民为人民谋利益的是新时期我们每个共产党员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联系群众、自觉尊重群众、热情关心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努力为人民群众办事情、谋利益,要常往基层走走,常到群众家访访,常到生产一线看看,在了解实情、找准问题、排忧解难上下功夫,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记挂在心上、解决在手头,才能使党的宗旨落到实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根本宗旨和基本任务,服务群众就是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水平越高,执政效能就越高,社会和谐程度就越高,老百姓的满意度就越高。(文\兰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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