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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践行“在位有责”体现担当

作者:孙小小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8-10-28 阅读: 在线投稿
10月8日,记者从云南省纪委省监委了解到,今年以来,云南省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干部担当不够、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等问题,深入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党政机关突出在工作能力上治“庸”,在办事效率上治“懒”,在工作作风上治“散”,在责任意识上治“浮”,在执行制度上治“拖”,始终聚焦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形成问题清单,精准整治。(云南网讯)
领导干部是工作中的中坚力量,是凝聚队伍,攻坚克难的主力军。领导干部必须要认真践行“在位有责”,才能充分体现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表率作用。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勇于负起应该负的责任,不推托,不扯皮,以身作则,用言行践行“在位有责”。***总书记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习总书记精辟阐明了好干部“20字标准”,描摹了好干部的生动形象,赋予了好干部新的时代内涵,是新时期领导干部的实践准则和奋斗方向,是新时期领导干部矢志不渝的价值追求和躬身实践的行为准则。领导干部是员工的主心骨,特别是在基层的领导干部,身处基层一线,与群众朝夕相处,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处处体现出党的形象。保持对党忠诚、无私奉献的崇高品质,敢于担当、知难而进的开拓精神,恪尽职守、求真务实的为民情怀,以身作则、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时刻牢记党员身份,不忘党员责任,把群众装在心里,把苦干实干作为常态,站得直、行得正,做一名苦干实干、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领导干部是党组织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 (文\孙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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