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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揭短亮丑”把自己置身于监督之下

作者:魏露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5-06-12 阅读: 在线投稿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济南市纪委印发《中共济南市纪委济南市监察局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六大职责,以及需要重点抓好的五项工作,从制度上严防“灯下黑”、设置纪律“高压线”。(6月7日人民网)
  
  根据《意见》精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对委局机关各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等内容。以零容忍的态度解决“灯下黑”问题,要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切实维护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做到心存敬畏、常怀戒惧,更加自觉、主动、严格地把自己置身于监督之下,坚决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其次要敢于“揭短亮丑”,对队伍中存在的个别违法乱纪行为坚持“零容忍”,有错必纠,露头就打,做到“不护短”、不包庇,用铁的纪律保证队伍纯洁。对于“灯下黑”要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认真对照反思,汲取深刻教训,以实际行动落实“铁纪、铁军、铁腕”的要求。
  
  同时,不断完善各类制度,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才能以监督的“无影灯”,消除“灯下黑”,建构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政治生态底线。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既要加强教育管理、加强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又要带头遵守纪律、带头转变作风,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八项规定的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袒护、绝不掩盖。(文/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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