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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作者:周彤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8-07-11 阅读: 在线投稿
 党章规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员义务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中国纪检监察部网站2018年2月)
    领导干部职位越高,权力越大,权力的错误运用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也就越大。所以,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制约的力量就要求越大,由此给各监督主体造成的心理压力也就越大。监督客体要克服“特权思想”,树立人人地位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监督权人人平等的思想,确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监督的观念,行动上积极配合监督主体的监督工作。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度。根据管人和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一级对一级的监督责任,切实解决疏于监督、不愿监督等问题。上级要及时了解下级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因此,我们必须要强化监督主体和监督客体的监督意识。一方面,监督主体要积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监督法规,充分认识领导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排除心理上的干扰,做到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善于监督。(文/周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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