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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问责才能有效预防“微腐败”

作者:胥红运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8-04-05 阅读: 在线投稿
 近日,麟游县纪委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和腐败问题予以通报,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持续强化警示震慑。查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麟游县丈八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姚忠绪采取虚开发票的手段,在单位经费中为12名职工发放价值共计1104元的大米和食用油,违规给单位5名职工发放2016年度年休假补贴17691.5元。2017年12月,姚忠绪受到记过处分。(人民网陕西频道2018年3月29日)
笔者认为,基层“微腐败”看上去是小问题,但是其影响面宽,侵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纪检监察部门要从“预防”上下功夫,建好制度的笼子,让“微腐败”无处滋生。
首先要主动深入基层,强化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深入基层走访,了解,通过与群众拉家常,召开座谈会,设立信访接待点等多种形式将办公室搬到群众身边,主动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发现“微腐败”问题线索。充分发挥微博、微信、QQ等网络平台的作用,建立方便快捷的信访举报渠道,让群众积极参与到监督中来,形成内外监督的强大合力。
要严肃问责,形成强有力震慑。俗话说得好: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或突出问题,要快查快办,敢于曝光,严肃查处。积极牵头组织协调信访、审计、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履行职能,实现横向互联互动,促使矛盾有效化解,问题及时查处。惩治“微腐败”,需要宣传教育和广泛动员,但真正形成震慑力还在于严查问责。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表明,责任落实得比较好的地方,微腐败治理的效果就好,反之,就容易像橡皮图章一样疲沓无力。因此,做好“督”字文章尤为重要。可以通过督察督办的方式,对各类微腐败问题线索清理等级、摸清底数,并且明确办理部门、责任人和时限,确保件件有落实。构筑责任体系的同时,还要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实施“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检查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实现有错必纠,失责必问的良好氛围。(文\胥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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