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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军:五部门的通知须增强执行刚性

作者: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3-08-15 阅读: 在线投稿


  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五部门明确,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更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明星”。(8月14日《京华时报》)

  类似的通知,发过了不少,基本上是一阵风,风头过后,“老毛病”照样犯,效果不敢恭维。之所以如此,主要问题出在操作性不强,不执行也没有说法。不得高价办晚会,不得高价请明星,何谓“高价”?没有明确的统一标准,张三觉得高价,李四觉得很便宜。没有明确的统一标准,就会有一些追星官员钻空子,五部门的通知就有落空的可能,建议五部门必须给予具体指导意见或者指导性标准,这是增强通知操作性的关键。另外,还应当增加对不执行通知的具体说法,否则,谁也不会把下发的通知当回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久而久之,政令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就会不断被蔑视、不断被挑战。用财政资金、国企资金高价“请明星”,就其性质而言,不是浪费这么简单,就像过度职务消费一样,是一种经济犯罪,应当入刑,追究其法律责任。有了对不执行通知的法律规定,相信绝大多数官员不敢越过雷池一步。

  为了遏制高价办晚会,一些人提出要设立预审制度提前审查。其实,这是不够的。通过了提前审查的晚会在实际举办时,依然会发生各种违规问题,如,违规请明星,借举办晚会之机发放礼品、贵重纪念品,利用晚会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等。所以,还需要审计部门的后期介入,发挥审计的免疫功能,防范违规问题的出现。对于事后追责发现的问题,一定要明确责任追究方式。

  为了遏制高价办晚会,一些人提出国退民进,鼓励民营企业或民间资本举办文艺晚会,这是个馊主意,不可取。一些地方之所以出现高价办晚会风气,究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捧星官员好大喜功,将此作为自己“政绩”的脸面,二是打着办晚会的旗号明目张胆地敛财,大捞油水,中饱私囊,高价晚会成了明星和一些官员的提款机或生财之道。如果我们听任地方改由民营企业或民间资本举办文艺晚会,岂不将祸水引向了民营企业或民间资本?这对本来就很脆弱的民营企业或民间资本分明是另一种“暴力”摧残。对民营企业或民间资本来讲,说了算的地方官是惹不起的,他让你高价办晚会,你敢不办?除非以后不在他说了算的地方混了。对说了算的地方官来讲,民营企业或民间资本也是一块肥肉,照吃不误,而且可以大胆地吃。(星辰在线网友  于文军)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稿源:星辰在线)
(作者:于文军)
(编辑:方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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