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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忏悔录:“用钱开路潜规则”警示啥?

判决结果:2011年11月9日,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谭向红无期徒刑。犯罪事实:1997年至2009年间,谭向红利用担任四川省科技厅农村处副处长、处长,雅安市农业高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之便,在争取经费、工程招投标、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26个单位和个人所送贿赂共计764万余元、美元5.3万元、欧元0.3万元以及“天梭”手表一只;1996年至2009年,谭向红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60余万元。(来源:检察日报)

谭向红从大学刚毕业的办事科员到后来的副市长,这一路的从政生涯,无论是用钱开路潜规则还是被别人用钱潜规则,无一例外的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品质与责任。“一草一木当晓百姓利益,一言一行勿忘党的宗旨”,各级党员干部要将党的宗旨牢记在心,筑牢思想防线,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做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好干部。

正所谓“廉洁吃亏一阵子,自律安全一辈子;贪婪侥幸一阵子,坐牢后悔一辈子。”而世上原本就没有什么“后悔药”,与其事后哭算“后悔帐”,不如平时算清“人生帐”,管住自己的手、管牢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以“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坚持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坚定信仰,守住良心,不为蝇头小利而鼠目寸光,不为荣耀光环而急功近利。要自筑“防火墙”,自套“紧箍咒”,自设“高压线”,始终做到“政治上跟党走、经济上不伸手、生活上不丢丑”,切实练就“金刚不坏之身”。

“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对照前车无数之鉴,广大党员干部不能有丝毫懈怠,要时刻保持警醒,要切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把服务人民作为最大的幸福,常怀律己之心,克勤克俭,永葆简朴、清正的本色。如此,才能保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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