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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清廉村居”是天台县率浙江之先实施的一项治理农村基层干部“微腐败”的新做法,核心是以“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干群和合”的“四清一和”为目标建设“清廉村居”。从2017年9月起实施,已在597个行政村、15个社区(居)全面铺开。全县5911名村居干部都建立了廉洁档案,签订了工程建设“五不”承诺书。“‘清廉村居’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优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打造风清气正、和合养廉的运行机制。”天台县县委书记管文新说,“通过系统探索监督机制,把农村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标本兼治农村基层的小腐小贪,有助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生根,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光明网2018年8月4日)

笔者认为,基层“微腐败”看上去是小问题,但是其影响面宽,侵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纪检监督部门要从“预防”上下功夫,从源头上抓好廉政教育,建好制度的笼子,强化监督检查,让“微腐败”无处滋生。

落实“两个责任”,确保监督到位。各级党委(党组)要抓好领导,坚决落实好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严抓严管,看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按照“三转”要求,充分发挥纪委(纪检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主业,切实扛起监督执纪问责的担当,将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畅通信访渠道,深化联动对接。充分发挥举报电话、邮箱、微博、微信、QQ等网络平台的作用,建立方便快捷的信访举报渠道,让群众积极参与到监督中来,形成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共同发力,汇聚内外监督的强大合力。同时建立举报保护和奖励机制,鼓励更多的群众主动参与到干部监督中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筑牢制度笼子,堵住制度漏洞。从健全制度入手,提升制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要对基层“微腐败”案件进行分析,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普遍性、重复性问题,深入剖析,查找体制机制方面的漏洞,及时发现基层制度缺陷,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努力把办案成果转化为事中监督成果,推动建章立制,让“微腐败无处滋生”。

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到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或突出问题,要快查快办,敢于曝光,严肃查处。积极牵头组织协调信访、审计、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履行职能,实现横向互联互动,促使矛盾有效化解,问题及时查处,形成强有力的警示和震慑作用。要建立问题台账,对问题的整改情况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促,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文\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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