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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从严监督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把铁的纪律严的监督作为党的生命来维护。党的一大纲领第十条规定:党员人数多时,“可以派他们到其他地区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地方执行委员会的最严格的监督”。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此后,五大党章设立监察委员会专章,规定“在全国代表大会及省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并具体规范、监督党内权力运行。第六十四条规定,中央及省委员会,不得取消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之决议;但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之决议,必须得中央及省委员会之同意,方能生效及执行。这一规定阐明了马克思主义政党权力监督的必然性及监督机制运行的基本原则。(人民网)

干部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增强自身战斗力、生命力和长期执政能力的保障,其重点和根本是权力监督。党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和政治任务要求党在任何时期,都始终把干部监督作为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根本保障。通过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督促干部更加坚定地树牢“四个意识”,更加坚决地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督促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执行“五个必须”,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坚守政治信念、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政治定力;督促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联系服务群众等各项制度,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实践锻炼,切实增强政治免疫力。在重点问题监督上,以巡视、巡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化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严格刚性约束,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常态管控,让超职数配备干部、“带病提拔”、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问题无处遁形,以用人风气的清澈明朗推动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干部监督要强化作风上的监督,着力解决党内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防止领导干部脱离群众,当官做老爷。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管理监督,把从严贯穿到教育培训、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惩戒等干部工作各环节和全过程,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干部随时受到组织的严格约束。要弘扬主动担当的精神,教育引导组工干部始终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以“放心不下、寝食难安、坚守执着”的责任感,把住把好把严每件事、每项工作、每个政策,形成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领导干部职位越高,权力越大,权力的错误运用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也就越大。所以,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制约的力量就要求越大,由此给各监督主体造成的心理压力也就越大。监督客体要克服“特权思想”,树立人人地位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监督权人人平等的思想,确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监督的观念,行动上积极配合监督主体的监督工作。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度。根据管人和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一级对一级的监督责任,切实解决疏于监督、不愿监督等问题。上级要及时了解下级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因此,我们必须要强化监督主体和监督客体的监督意识。一方面,监督主体要积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监督法规,充分认识领导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排除心理上的干扰,做到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善于监督。(文/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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