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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干部考核选用工作的透明度

干部考核是检验干部干事创业的有效方式,能够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让他们更好地干事创业,既是识人选人的途径,更是让人才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有效方式。然而,实际考核中,有的单位责任层层下移,不仅让基层的工作增加,也让基层的压力增加,这种考核自然无法发挥“指挥棒”的作用。而要想让考核成为鞭笞党员干部不断奋蹄的“扬鞭”,就需要在“精、准、实”上下功夫。考核内容要“精”。考核内容须列出详细“清单”,重点清除那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杂、乱、差”的内容,让考核更加精准。考核时间要“准”。要看出一个干部的优劣,时间是最好的考验,不能一天几次、一周几次地考核、检查,应该给干部的成长一个时间,让他们能够更好地成长,这样的考核才具有准度。考核成效要“实”。对干部工作做得好的地方要肯定赞扬,不足的地方要及时指出,让干部既有工作动力,又看清自己的问题,不断在改正上完善。(2019年7月1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干部考核评价要做到客观公正。把“官评与民评”结合起来,才能确保考核的真实性。上级单位在考核下属领导干部时,应沉下身子,到他们所在工作单位,认真听取一段时间以来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但也不能过度依赖其汇报材料,还应当在视察项目推进情况中检验工作的真实性。同时,召开由普通群众、基层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座谈会,把群众的话语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最大限度听取群众对下属领导干部的评价。增强干部考核选用工作的透明度,形成党内评价和党外评价相结合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要多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由谁来评价干部政绩,是干部考核评价的基础环节和首要问题。坚持组织认可和群众公认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在民主测评、满意度测评、民意调查时要有各方面群众代表参加,让他们客观真实地进行评价,切实提高考核评价的质量。积极引入社会评价机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置网上评议平台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确保科学、准确地衡量干部实绩。(文/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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