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发布文章禁止使用领导人实名! | 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返回首页您现在的位置: 美文 > 杂文随笔 > 文章内容

为官者为民之“四要”

作者:辛童工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4-07-17 阅读: 在线投稿
  古往今来,为官之道,各式各样;为官之术,五花八门;为官之招,千奇百怪。为官者千人百面,千姿百态。千古流芳者有之,遗臭连年者有之,名垂青史者有之,烟消云散者有之。有人为了升官费尽心机,挖空心思,不踏踏实实做事,而是研究什么“厚黑学”、“官场之道”等等所谓的“潜规则”,不思为民谋利之道,专攻投机取巧之术。笔者以为,既然做官,就得做一个人民满意、群众认同的官,做一个“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无憾一生”的官,不愧对手中这份权力和责任,不愧对人民群众对你的期望和信任。
 
  那么,如何做好官,为人民掌好权呢?
 
  一要“公正”。古人讲“夫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所谓“公正”,顾名思义,“公”,就是公道,要“忍所私而行大义”,去除心底的私心杂念,一心为民,秉公办事;“正”,就是正派,为官的本质就在于“正”,孔子说:“政者,正也。”要做到身正、心正、行正,不愧于己,不负于心。公正对于一个领导干部来讲,应该是做官第一位的原则。做人“正”是做官“正”的基础,而相对于做人来讲,公正做官则有更高的要求。因为做人只是对自己负责,做官则是要对一个群体、一个部门负责。“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是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核心内容和永恒主题,也是对公正全面而深刻的诠释,同样适用于所有的党员和领导干部。处理问题做不到公正,不能一碗水端平,不能为群众说公道话,他的为官准则就会受到质疑,正像老百姓常说的那句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说到底,正与不正,实际上是一个政治方向的问题,它反映着一个干部从政以什么为目的、以什么为核心、以什么为基础。这两年,全省上下唱响了“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其中很重要的就是讲正气,就是树立和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和革命情操,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的干扰。为官之人如果能够以民为本,视民心为根,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就会保持“心在国家,情系群众”的平常心境,保持“利归天下,誉属黎民”的淡泊情怀,想问题、办事情就能够秉持公正,真正做到“以德服人、以正服人”。
 
  二要“亲切”。“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亲切可以升华为大爱,它不是一种姿态,而是对人民发自内心的热爱。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经常出现在“与民同乐”的场合,却很少出现在“为民分忧”的场合。他们的身影时常见诸于媒体报端,却不能给人民带来真实的温暖和感动。这些干部跟群众之间不是“鱼水关系”,而是一种“蛙水关系”,需要群众时,就像青蛙一样往水里跳;不需要群众时,就跳上岸摆官老爷架子。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什么样的行动能够感动群众,什么样的行为令人反感,什么是真心为民,什么是摆谱作秀,老百姓心里都有一杆秤。凡事都是以心换心、以情换情,如果你心里时刻装着人民的喜乐哀愁,时刻把群众的温饱冷暖挂在心上,自然会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邓小平同志曾说:“如果哪个党组织严重脱离群众而不坚决改正,那就丧失了力量的源泉,就一定要失败,就会被人民抛弃。”所以,共产党人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如果立志做大官,就会滋生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就会脱离群众,失去对群众的亲情。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群众是我们的执政基础。作为党员干部,应该也必须像对待父母那样,对广大群众充满真情挚爱,对他们体现出真正的物质和人文关怀。
 
  三要“守纪”。当前,我们所处的社会正处于变革期、转型期,形形色色的诱惑无处不在。作为领导干部,要想做到“不为名利失心、不为权欲熏心、不为排场傲心”,就必须有一种力排一切干扰的定力,有一种不为外物所动的境界。做一名“守纪”的干部,必须处理好如下三种关系:一是工作与生活的关系。现在有些同志关心生活胜过关心工作,过分在意票子、车子、房子,有的追求物质享受胜过自己所做的工作,有的甚至被“升官发财”、“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等腐朽思想迷住了心窍。这些都是危险信号,很多领导干部腐化堕落的过程都是从贪图享乐、私欲膨胀开始的。所以,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区分工作与生活之间的界限,切不可相互混淆,甚至是相互渗透。二是感情与原则的关系。领导干部也是人,也有人之常情,对亲戚、朋友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可以给予必要的帮助,但要是非分明,不能只讲亲情、友情,而忘了原则、法纪。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但是在处理感情与原则的关系时,必须把握好一个“度”。古人讲“器满则倾,月满则亏”,就是这个道理。作为领导干部,“度”把握的好不好,对你的形象甚至于前途至关重要,也许一念之差,就会让你跌入百仗深渊。三是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执政是权力,为民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职务越高,肩负的责任就越重,应尽的义务就越多。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各种诱惑,领导干部只有常想着党的宗旨和人民的需要,始终对党和人民负责,时刻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才能正确处理好权与责的关系,真正把握好自己。
 
  四要“创新”。创新既是一个历史范畴,也是一种时代精神。《易.系辞》中有句话“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揭示了东方哲学的精髓,反映了炎黄子孙变革求新的渴望。这些年,每每谈及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也往往少不了“创新”一词。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创新”是融责任、勇气、方法、态度等综合素质于一身的具体实践,是一切工作能否取得进步的关键。循规蹈矩,墨守陈规,只是对以往规范和标准的一种沿袭和继承。有道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人类只有不断地进行创造性活动,才能不断地满足自己生存发展的需要,这也是历史进步的原动力。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不善于抓住机遇发展自己,就必然要成为时代的落伍者。那么,同样的道理,一个领导干部如果缺乏创新意识,他所在部门的工作或者地区的发展就会停滞不前。工作中能不能出一些亮点,想一些新点子,提一些好建议,也是一个干部有没有水平的重要体现。邓小平同志曾说:“要克服一个怕字,要有勇气。什么事情总要有人试第一个,才能开拓新路。”当前,我国正处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时期,很多工作和事情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去探索、去创新,在摸索中不断前进和发展。很多成功的经验就是来自于思想的火花,然后付诸于实践得来的。所以,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形成创新的习惯,培育创新的思维,敢为人先而不步人后尘,开拓创新而不因循守旧。
  • 上一篇:“预惩腐败”有“三要”
  • 下一篇:领导干部要做“三率”
  • 相关阅读

    发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