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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被动举报的时候还不如主动接受监察

作者:曾小明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4-05-05 阅读: 在线投稿
      近年来,网络监督风生水起,威力日渐显现。有一些贪渎分子的劣迹隐藏很深,但网民还是根据一些外在表现,通过网络将其曝光,形成舆论声势后,纪检部门再跟进,给了不法分子应有的惩处,像“天价烟局长”周久耕、“烟草局长”韩峰等。  
      新京报:近日,有网络爆料称,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樊红伟有8个身份证。山西省公安厅纪委工作人员昨日向新京报记者证实,公安厅已成立工作组调查此事。
      闹得风风火火拥有4个户口的“房姐”龚爱爱事件已令世人大感惊愕,而近期爆出的有8个身份证的公安局副局长更是让人瞠目结舌——一副扑克牌竟然能出8张黑桃A!
      且看此事几个关键词:“公安局”,犯事者先前便是公安系统某一把手,有如此便利之条件与“和谐”之人脉,在自己管辖区域和临县都能自如办证、自由注销,便捷如是,哪有群众屡屡反映的“办证难”之窘境?“转移赃款”,举报信提及樊某在位多年,敛聚了巨额财富,为转移赃款而办证,那这数字惊人的钱财又是从何而来?“举报”,这等民众想都不曾敢想的“惊世骇俗”之举,该公安系统“相关人员”会毫不知情,竟是通过多次举报才能公之于众,才能让罪行暴露?
      “举报”是民众向政府反映违法违纪现象的途径,也是反映民意的通道,在举报之前,百姓必已深知其害。那么,是群众的“消息灵通”,还是纪检部门监察不力,甚至有意“放水”?被动地接收举报,是懒政松政的侧面体现,是个别领导干部的不作为,不能防患于未然、防患于小然,使恶劣影响流入社会。
       公众需要一个交代,公众更需要一份保障。让群众的举报得到合理回应,更要让主动地纪检监察和内部排查形成长效机制,避免以权谋利、知法犯法现象的发生,有效清除党政系统的毒瘤,让违法乱纪人员不仅仅是听到“中央巡视组来了”几个大字时才闻风丧胆,而是真正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敢犯法,不愿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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