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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微腐败”需要“大动作”

作者:胥红运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8-04-05 阅读: 在线投稿
 岳塘区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贪小腐作为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着力点,以民生资金大清查、村级财务大清理、正风反腐大巡察、服务对象大走访、信访线索大排查等“五大行动”为抓手,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查处力度。纪检干部走访群众1089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39条,解决群众诉求77条,向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建议75条,起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16条。同时对征地拆迁、项目资金使用等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领域和环节,做到有反映就调查,有问题就查处。截至11月,共接到信访举报28件,核查问题线索72件,立案49件49人,发挥了有效的震慑作用。(湖南日报2017年12月12日)
微腐败又称“群众身边的腐败”“非典型性腐败”,是对基层治理中存在的情节不十分严重但影响面广、破坏性大的腐败现象的形象表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惩治腐败没有真空地带。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危害也最直接,惩治微腐败的呼声和要求很高。因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笔者认为,基层“微腐败”看上去是小问题,但是其影响面宽,侵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纪检监察部门要从“预防”上下功夫,在精准上发力,建好制度的笼子,让“微腐败”无处滋生。
要抓住重点,做到“精准发力”。从多方面的数据看,扶贫、救济、补贴、低保、土地补偿等是容易滋生微腐败的领域。特别是少数基层干部搞层层盘剥,变相克扣鳏寡孤独的“救命钱”,极易引起群众反感。有鉴于此,当前治理微腐败,亟须斩断伸向扶贫救济、低保费、优待金等“救命钱”的贪念。要强化此类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公开公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要主动深入基层,强化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深入基层走访,了解,通过与群众拉家常,召开座谈会,设立信访接待点等多种形式将办公室搬到群众身边,主动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发现“微腐败”问题线索。
要畅通基层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QQ等网络平台的作用,建立方便快捷的信访举报渠道,让群众积极参与到监督中来,形成内外监督的强大合力。要从健全制度入手,提升制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要对基层“微腐败”案件进行分析,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普遍性、重复性问题,深入剖析,查找体制机制方面的漏洞,及时发现基层制度缺陷,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努力把办案成果转化为事中监督成果,推动建章立制,让“微腐败无处滋生”。要严肃问责,形成强有力震慑。俗话说得好: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或突出问题,要快查快办,敢于曝光,严肃查处。积极牵头组织协调信访、审计、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履行职能,实现横向互联互动,促使矛盾有效化解,问题及时查处。(文\胥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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