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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要做到“知人善任”

作者:彭思川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8-02-05 阅读: 在线投稿
   隔着一层肚皮,辨识人心确有难度,不能苛责;但也必须说,这不能是用错人、错用人的理由。因为,在识人用人方面,有的并不是观察不准、识别有误,而是其本身就是一种腐败——吏治腐败。有些曾被看好、一路走高的官员被查处,不仅是其个人丑闻,更使组织蒙羞。特别是,有的人在其提拔重用之前,群众就有不良反映,是谁、因何、为什么把这些“问题干部”提拔、重用起来?虽然,干部考察不能“听到风就是雨”,在没有根据情况下轻率做出结论;但也不能视百姓“众议”与“口碑”为无物,“说归说,提归提”。随着反腐败不断深入,人们越来越清楚看到,减少“带病提拔”,必须把考察干部工作纳入反腐败总体战略,在整饬吏治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走出“带病提拔”怪圈。(新华网2018年1月)
“知人善任”是最古老的政治命题,可谓“所任者得其人,则国家治、上下和、群臣亲、百姓附;所任非其人,则国家危、上下乖、群臣怨、百姓乱”。干部选拔要严格执行组织纪律,最关键的就是不在选人用人上出问题,不能出“带病上岗”的问题。首先敢于发现问题,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提高发现问题、监督执纪的能力,坚决清理门户;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不能”;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坚定信仰、坚定信念、坚定宗旨上,体现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选好人、用对人,强化“不想”。严格把好人选廉政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要严格考察人选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认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对有问题反映应当核查但尚未核查或正在核查的,不得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对有反映但不构成违纪的要从严掌握。对人选对象,要认真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进行核实,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要严格干部档案审核,对人选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档案信息要仔细核查,不得放过任何疑点。对干部任职公示期间收到的有关问题反映,要按规定认真调查核实,没有查清之前,不得办理任职手续。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贯彻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严格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文/彭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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