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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延友,我怀疑你是赝品法学教授

作者: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3-07-18 阅读: 在线投稿

  16日,微博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发表微博 “替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说几句”,称“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引发网友热议。17日下午13:50左右,人民网记者发现其有关“李天一”案言论的几条微博均显示已被删除。(7月17日人民网)

  堂堂法学教授,而且又是来自于清华大学,金字招牌等身,说话权威,受人尊敬,易延友本该是这样的一个人,可从你嘴里说出来的话,不仅不严谨,而且很不靠谱,既丢了自己的脸面,又抹黑了清华大学的形象。

  李天一之流强奸一名陪酒女,这是后来爆出的猛料,律师们之所以特别强调被奸者的身份,用意很明显,无非是为了替强奸者作无罪辩护。这也不没啥大不了的,律师的职责就是如此,好在还有公诉人,还有神圣的法律做后盾,不管你如何偏袒,李天一还不至于被无罪释放。

  可是,在这起并不复杂的强奸案中,一些专家教授也跟着鸣起不平来,似乎逮捕李天一就是一个天大的错误,来自清华大学法学院的易延友大言不惭地说,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弦外之音就是,陪酒女身价低人一等,而且是专门吃这碗饭的,危害与后果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这就怪了,陪酒女即便靠出卖身体吃饭,如果被强奸之后得到了报酬,最多也只是一个卖淫,一个嫖娼,可她为何选择报案,声称被强奸呢?可见,这起强奸案中并不存在金钱交易,换言之李天一等强奸事实成立。我们认为,陪酒女也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她们的权益同样受到保护,不能因为职业卑微,名声不怎么好听,就人为地给她们贴上低人一等的标签。作为法学教授,如果连最基本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道理都不懂,我们有理由怀疑你是法学教授中的赝品、冒牌货,为了巴结讨好名人,连人格都可以不要,剩下的只能是让人为你感到悲哀了,这样的教授一点都不可敬,相反十分可鄙。

  也许易大教授发现说漏了嘴,立马改口在陪酒女之后,又增加了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将女人分成四类,且逐步升级,但问题的性质并没有变化,即便是妓女,难道她们就不是人?就可以受到强奸?这是什么混账逻辑? 如此公开为李天一障目、庇护,究竟有没有幕后交易,我们不清楚,也没有追问的必要,我只知道,一个堂堂的法学教授如果不讲口德,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比不学无术更可怕。我忽然茅塞顿开,“叫兽”的称谓莫非就是这么来的?(星辰在线网友  李忠卿)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稿源:星辰在线)
(作者:李忠卿)
(编辑:方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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