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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国鹏:为爸爸去哪儿,权力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权力|爸爸|娱乐节目

作者:心扉美文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5-08-13 阅读: 在线投稿

  日前,湖南省绥宁县政府发布的一则保证娱乐节目正常拍摄的通告显示,为了这档节目正常拍摄,当地不仅出台了一系列限行、封村措施,还对可能出现的不听劝阻者提出严正警告。绥宁县政府办、交警大队及关峡乡政府等多个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均证实此通告属实。网友透露,这档节目是热播的《爸爸去哪儿3》。(8月12日《南方都市报》)    

  地方政府要发展旅游经济,这无可厚非,希望借助《爸爸去哪儿》的名气为自己做广告搞宣传的做法也可以理解,在此基础上为剧组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支持也在情理之中,可问题是,啥事也不能过了界,公权力毕竟是公共利益的“守夜人”,而不是娱乐节目雇佣的剧务人员和私人保镖。又是限行,又是封村,这样贴心的服务显然会让娱乐节目制作方“龙心大悦”,但谁给了政府这么折腾的权力?

  “法无明文规定皆禁止”是法治社会权力应该遵循的最起码的游戏规则,限行封村直接影响了公民的出行自由,必须要有法定的理由才行,但“为了保障娱乐节目的顺利拍摄”显然不在此列,上级立法机关更没有授权绥宁可以由着自己的性子“便宜从事”。那么很明显,这样的决定就有违法行政的嫌疑。不能为了《爸爸去哪儿》,权力就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吧?

  更何况,早在2012年,中央政治局就要求“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随后,公安部也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执行警卫工作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管制时间,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出行。在这种情况下,绥宁还能做出限行封村的决定,这得有多大的勇气?究竟是发展地方旅游经济的愿望太迫切还是权力太自以为是,不仅不把公民权利当回事儿,还敢蔑视上级禁令? □温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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