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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路:八项禁令乃时代所需

作者:纹路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5-08-08 阅读: 在线投稿
  最高检发布“八项禁令”,重点整治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作为法律监管,检察机关想监督别人,首先要管住自己。“八项禁令”禁什么?怎么禁?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对于律师介入侦查活动,应当是对我们侦查活动的一种监督。(人民网8月8日)
  
  自从八项规定颁布以来,老虎苍蝇纷纷落马,纪检人员和检察机关人员被推向了公众视线。纪检人员受理信访举报的一丝不苟、检察机关人员在侦查犯罪时的公平公正在群众心中逐渐树立起为民务实的形象,平衡了百姓心中法律法规那把天枰。
  
  但为民务实虽然深入人心,清廉一词却还没能坐视。近两年来频频爆出纪检干部及检察机关人员以权谋私,讲人情“放过罪犯”;或为了一己私利,踩法律红线违规举报相关人员等情况发生。如连云港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何福康因个人恩怨授意表弟网上举报副市长,由于采证过程偏激、违法,最后被判缺乏证据,属于诬告。
  
  类似的案件并不新鲜。随着反腐败的深化,检察干警的权力逐渐被放大。权力周围总是伴随着欲望,权力的壮大让部分干警出现履职不充分、执法理念落后等现象,给了犯罪分子一个喘息的机会。何富康如果坚持按照法律程序,不违法窃听当事人,也许锒铛入狱的不是自己,而是其他人。
  
  想要监管别人,就得先学会管住自己,否则和那些滥用权力的“官老爷”又有什么差别呢?个别检察干警的乱作为已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八项禁令的出台群望所归。权利的食物链不断被肃清,贪官污吏被从顶端直接出局,留下的在制度政策保护下在下端游走,停在上端的是紧盯干部行为的检察干警,但监察者的背后怎能没有检察者。
  
  八项禁令就是强调干部要按照纪律的要求、法律的规定对案件进行严肃的处理,杜绝人情办案、违规办案,真正的通过细化规章制度,把职务犯罪侦查权关紧制度的笼子,让群众放心,“放虎归山”只是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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