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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高墙内的腐败”,还政治生态的清秀

作者:天成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5-03-10 阅读: 在线投稿
        在2014年3月至12月开展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全国检察机关共发现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线索850条,并立案查办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13件252人,打击“高墙内的腐败”成效显著。(2015年3月10日  人民网-人民日报)
        “高墙内的腐败”因其隐蔽性而容易被忽视,但在中央反腐无禁区无死角的坚定决心下,躲在“高墙内的腐败”渐渐被阳光刺穿阴影,重见光明。曾几何时,假释变成“提前释放”,保外就医成了“保而不医”,监外执行相当于“重获自由”,身负命案监外执行后竟再杀人……原本司法中的人性化政策,在利益的诱惑下,日益演变成高墙内腐败滋生的温床。只有祛除“高墙内的腐败”,才能还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祛除“高墙内的腐败”,需要公开透明。高墙内部,与外界相对隔离,整体环境相对封闭,监管人员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在执行上,受利益的驱使,或是暗箱操作,获得减刑机会;或是内外勾结,捏造虚假鉴定材料。在这些漏洞的背后是隐藏于高墙内的司法腐败。让阳光照耀进来,阴影才能消失。在今年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讲话中指出,“判处当事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该备案的要备案”“对官员、有权有钱者以及涉黑犯罪,减刑假释一律要上报”,并且以后“一律在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开操作过程,规范鉴定材料,建立透明体制,强化监督管理,杜绝高墙内的腐败滋生,还政治生态的清秀,还人民群众的信赖。(文/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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