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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还应加大力度

作者:古月月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4-12-19 阅读: 在线投稿

  导读:中新网郑州12月19日电(记者 周小云)19日,河南省纪委监察厅连续公布10名官员被查消息。当日上午,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官方微博@清风中原权威发布,中储粮驻马店直属库原党委书记、主任郭玉林(正处级)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中储粮驻马店直属库原副主任李华(副处级)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中储粮驻马店直属库平舆分库原党支部 书记、主任韩昔成(副处级)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确山县政 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申明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上蔡县政府 原副县长申征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腐败是民众和国家共同的天敌。当前一些领域腐败现象呈易发多发的态势,一些地方的腐败官员“前腐后继”,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败坏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破坏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刻不容缓。

  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必须坚决打击腐败分子,特别是要严肃查办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影响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影响全民创业的案件,坚决查办滥用权力、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坚决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坚定不移地把查办大案要案、惩治腐败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严厉惩处腐败分子。通过查处案件,严肃纪律,清除腐败分子,使腐败分子在党内无藏身之地。

  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治腐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党中央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的坚强决心的体现,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措施。只有惩治有力,才能纠正违反党纪的行为,制止党内的不正之风,才能遏制滥用职权和以权谋私,使腐败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才能警示党员及领导干部必须按党的纪律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自觉严于律己,严格要求,廉洁自律,勤政廉洁,正确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才能增强全党及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政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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