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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婚育证明为流动人口带来福音

作者:左清杨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4-11-21 阅读: 在线投稿
据新华社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昨日就我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工作进展情况等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表示,我国将在2015年全面推开电子婚育证明。(光明网  11月20日)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的总量在不断增加,据统计,2014年全国流动人口总数为2.45亿,超过总人口的1/6,且流动人口依然呈现向大城市聚集的态势。其中,北京、上海等地吸纳跨省流动人口的趋势进一步增强;而流动人口6-15岁子女随同父母流动的比例,在2013年达到了62.5%;流动人口的婚育年龄在推迟,流动育龄妇女在流入地怀孕和生育的比例在提高。从今年7月开始,国家卫计委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浙江、安徽、湖南、湖北、四川、青海等11个省(市)开展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此次试点电子婚育证明的发放对象为18-49岁的成年流动育龄妇女。由户籍地将其婚育信息上传至国家婚育证明数据库,生成电子婚育证明,不再需要流动人口本人申领和持有。电子婚育证明未注销前长期有效,流动育龄妇女退出育龄期自动失效。
流动人口异地生育曾经遭遇开婚育证明难的问题,可以说,此次国家卫计委在各试点地区对电子婚育证明政策的推行,是全国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对流动人口的又一项惠民措施。相信通过各试点地区的不断铺开和持续完善,在不久的将来,全国的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都只需登录国家流动人口子系统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就可成功查验成年流动育龄妇女的婚姻、生育和避孕节育情况,从而达到既简单便捷又高效便民的效果,避免群众在办证过程中两地跑、反复跑,希望这一惠民政策能良好的运转并持续推广开来,让流动人口真正享受到市民化待遇,享受到“均等化”服务。(文/左清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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