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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上访引发漠视“依法行政”的尴尬

作者:云淡风轻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4-02-14 阅读: 在线投稿

非正常上访引发漠视“依法行政”的尴尬

 

      近日,笔者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河南多地建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 职能多为对非正常上访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训诫、警告和劝导教育,目的是促使上访人员放弃信访,引发笔者深思,第一,所谓的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既不是公安机关也不是检察机关,是谁授予该机构对公民实施拘捕、隔离等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权利?《宪法》保护公民人身权利的权威何在?第二,产生信访问题,说明政府平时的工作还存在偏差,而当地政府不深究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是把重心放在了训诫、警告和劝导上访人员上,有本末倒置之嫌。

      截至目前,当地信访部门对该事件未做出正面回应,姑且不论当地政府的初衷,“依法治国”已成为我们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已逐渐深入人心。非正常上访是指上访人员以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信访方式所进行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党政机关的工作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的上访行为。不可否认,非正常上访对社会治安稳定确实会带来诸如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扰乱当地的社会公共秩序、打乱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等危害。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的突发期,各种社会矛盾出现实属必然,由于各种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效解决各种矛盾的手段依然较少,特别是法律制度和功能的不完善,使一些能够通过司法途径处理的矛盾公正性和权威性不足,司法还不能成为最终的救济渠道,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非正常上访,笔者认为,当地政府还应把工作重心放在“内功”的修炼上,一是政府在制定各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时引入听证程序,坚持政府主导、专家论证、群众参与原则,充分吸收社会各个层面对政策制定的意见和建议,增加政策制定的透明度,以政策制定的民主性保证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二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三是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四是畅通信访渠道,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沉下身子,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变上访为下访,耐心做好政策、法律的宣传解释工作,办好初信初访,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调解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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