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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风险防范

作者: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9-06-03 阅读: 在线投稿

近日,吉林省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八不准”制定印发。这是吉林省纪委监委聚焦新形势新任务,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切实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职的具体举措。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站位,突出强调“不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表、传播与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紧贴工作实际,针对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问题,规定“不准违反规定接触相关地区、部门、单位负责人”“不准以案谋私,干预、插手、打听、泄露问题线索受理、处置及审查调查工作”“不准违反规定接触被审查调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针对个别干部存在的特权思想,规定“不准打着纪委监委旗号耍威风、搞特权、办私事”;针对个别干部作风方面问题,规定“不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不准参加可能影响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社交、娱乐活动”“不准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悖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中国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2018年6月8日)

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作为党纪政纪的监督者和执行者,担负着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和统一性,保证党纪政纪贯彻落实的光荣使命。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才能正确行使手中权力,确保纪检监察职能有效发挥作用,有效预防“灯下黑”。 

抓日常监督保障。严管即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清理门户上不手软,在日常监督上下苦功,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让干部真正体会到严管就是厚爱。并充分发挥身处基层一线,联系群众广泛的有利条件,全方位、多渠道、广角度发现问题,特别是在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注重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发挥“直通车”作用。

抓好风险防范。要预防在先,及时防范化解滥用职权的风险。首先要要压实工作责任,对执纪执法权限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权力清单,明确每项措施的范围、权限、程序、要求,对权力的关键点、风险点,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其次要制定请示报告事项清单,防范化解审查调查安全风险。明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审查调查组组长安全责任,做细做实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指定专人担任安全员。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等配套制度,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审查调查工作事项知悉范围和时间。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可能影响公正审查调查审理的相关人员,必须实行回避。准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区别情况、精准处理。(文/彭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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