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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川:请给“小周们”一个宣泄戾气的肩膀

作者:心扉美文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3-11-03 阅读: 在线投稿

     90后淮安女孩小周,在网络上发布了一条微博,称要把学校炸了。微博经过网络多次转播,近期淮安警方对小周进行了为期五天的治安拘留。(新闻来源11月3日《现代快报》)

     笔者浏览了该新闻的网友跟帖发现,网友对小周遭遇几乎是一边倒的同情和支持。这也难怪。虽说网络发言也要守网络规矩,但严肃到要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就不是小事情。到底该不该处罚?怎么处罚?这不仅要看说了什么,更看其目的和后果。

     就小周的“炸学校言论”看,首先是目的性不明朗,甚至完全是一句气头话。不管心中是否有这个意识,但在行为上至少没有实施,而危害性也是微乎其微。虽然有100多人“打酱油”,却多为一笑了之,除了表示同情,附和的几乎没有。这就与“扰乱公共秩序”丝毫沾不上边。

    显然,果真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属于情节轻微的一种。而按照该法第25条,显然“处五日以下拘留”和“五百元以下罚款”是两者任选其一。对于一个19岁的“半大人”,从人性化角度和教育层面思量,选择罚款无疑更合适。害病当然得吃药,但动辄拘留,对孩子的人生影响不能不考虑。

    小周“想炸学校”很自然地会让网友联想到歌手吴虹飞“炸建委”的微博。吴虹飞作为公众人物被拘留10日,小周5日,危害悬殊,处罚却如此相近,这就不能说网民认为的处罚过重没有理由。而其中的执法公平性和简单的执法模式同样值得深思。

    其实,公众关注小周事件,除了对处罚合理性质疑之外,更有对网络发声的权利边界问题的担忧。网络发言是否违法,不光要看说了什么,更要对事实、现实性危害以及动机和结果等方面全面考量在做决断,网络谣言给出明确司法解释正是这个道理。网络环境当然不能任由某些人糟践胡来,但网络作为一个公众情绪纾解的渠道,也不能被堵死。如果处处草木皆兵杯弓蛇影,仿佛退回到了那个文字狱兴盛的时代,绝非好事情。这正是小周事件让我们思考的地方。

    网上的戾气本就是网下社会戾气的反映。如果学校能解释清楚扣生活费的缘由,如果父母不悖逆她的意愿,也就不会有小周“想炸学校”这一茬。再联想到生活中诸如上访者的无奈,拆迁者的眼泪等等,都殊同此理。网络宣泄说到底还是生活中的委屈与不平郁结久了,又一时找不到浇灭心中块垒和痛哭的肩膀。要抽离这个肩膀,管住乱说话的嘴,就得先在网下提供一个宣泄情绪、戾气的肩膀。两头封堵,总让人想起鲁迅的话: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星辰在线网友  晴川】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稿源:星辰在线)
(作者:晴川)
(编辑:方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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