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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微腐败”要主动下访重心下移

作者:任小白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8-10-10 阅读: 在线投稿
   “违反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重大事项;非法占用土地,未经审批及招投标,违法建设村级重大项目;项目资金及集体收入未入村集体账户……”2018年7月19日,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仓基村原党支部书记马汉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治理基层‘微腐败’,要强化督查考核,倒逼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改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民说事等制度,方便群众监督;推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形成严密的监督网;深化纪检信访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微腐败’问题线索排查力度。”日前,宁波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傅祖民在深入宁海、象山等地蹲点调研基层“微腐败”治理工作时概括总结了“四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严惩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去年以来,宁波市共查处农村党员违纪违法案件1127件,共有1080名农村党员干部被处分,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8年9月26日)
习总书记强调在反腐工作中一定要“老虎”、“苍蝇”一起打。随着反腐工作的不断深入,问题干部不断的落马,群众对此表示由衷的高兴。
惩治“微腐败”要强化督查考核,倒逼主体责任落实。要积极探索构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履责体系,推动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三级联动,健全完善督查督办、专项调研、专题报告、定期约谈、述廉评议、季度考核等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同时,强化督查考核,逗硬奖惩,严格“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或不落实的,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惩治“微腐败”要主动下访重心下移,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将村级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列入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监督重点,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制约,规范其履职行为;同时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展开线索排查,消除信访苗头隐患,构建起覆盖全镇、上下贯通的信访预警网格体系,通过主动下访、构建网络举报平台等多种方式,及时排摸信访苗头和各类不稳定因素;根据问题类型及时筛查分析、办理核查。(文/任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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