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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杰:假如你我是苗丹,你我会怎样?

作者:心扉美文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3-11-03 阅读: 在线投稿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18岁女孩苗丹至今没有一纸户口,因为她是抱养的,一直和53岁的残疾父亲相依为命。她能够读到高中,是靠老师办的假学籍号。马上要高考了,没有身份证可不行。但是,她和父亲去了公安局和民政局,还是不给办。(10月28日《扬子晚报》)

    这又是一个令人欷歔的故事。18年前苗丹被遗弃在村口,现在的叔父抱回家,给了残疾的哥哥,想让哥哥老了有个伴。这样,苗丹慢慢长大了。苗家人一直在为苗丹的户口奔波,但即便是人口普查,也没能把苗丹普查上。苗丹是个“黑户”。没有户口,她将在成人之后,啥也办不成,不能结婚,不能生子,不能和银行打交道,不能外出。就是在自己村子里,如果有人找麻烦,也不安全。

    苗丹不能入户,在公安部门看来,必须出具亲子证明、出生证明或是收养证明才能办户口。当地徐庄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回应,孩子办户口的事情很多年了,大家都感到心疼。但是条例规定在那摆着,实在是无能为力。在当地民政部门看来,孩子不是从福利院领养的,又没有亲生父母的任何消息,加上法律明确规定,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年龄要相差40岁以上,几乎每一条苗家明都不符合。于是,苗丹就是死路一条,以至于她父亲后悔不已,要是当初苗丹进了儿童福利院就好了,起码有了户口,不会耽误一生。

    其实,我们都知道,这完全是当地公安部门和民政部门不作为造成的后果。请问,18年的抱养还需要什么证明?明明白白铁一般的事实还需要证明吗?你派出所也好,民政局也好,还有以人为本的意识吗?你就是这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吗?制度规定不错,但永远记住,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苗丹早就该入户办证了。这是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基本人权,《宪法》给的。孩子是无辜的,《婚姻法》第25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但为何现实就是这么纠结呢?

    还记得南京那位饿死俩女儿的母亲乐燕吗?她居然至今没有户口,是黑户。据《南方周末》报道,在中国(大陆),“黑户”数量已达1300多万,几乎相当于全国总人口的1%。在杂文家鄢烈山看来,这1300多万“黑户”,就是埋藏在我们身边的1300多万颗“地雷”。虽然这些“黑户”孩子自然也不会都变成反社会分子,但是只要有1/10,即130多万反社会分子,不也是很可怕吗?

    假如你我是苗丹,你我会怎样?

    一些公职人员公事公办的“嘴脸”其实很丑陋。没有关系没有金钱,一些制度规定坚不可摧;一旦有了关系有了金钱开路,那些制度规定就狗屁不是。假如苗丹愿意花上一笔钱,可能有点大,那么,在许多人不止拥有一个户口的情况下,苗丹入户肯定不是个问题。这种“常识”足以把不给苗丹上户口的那些人打得鼻青脸肿。

    接下来,苗丹会在这个“媒治”时代迅速入户,顺利高考,这是必须的,我们就不必担忧了。【星辰在线网友  朱永杰】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稿源:星辰在线)
(作者:朱永杰)
(编辑:方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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