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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微腐败”提升群众获得感

作者:胥红运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8-06-26 阅读: 在线投稿

 微腐败,就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远在天边的“老虎”相比,广大群众对近在咫尺的“苍蝇”之害更有着切肤之痛。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或贪污截留,或强占掠夺,或吃拿卡要,老百姓深受其害。近年来查处的“小官巨贪”、基层窝案串案等无不警示我们,“微腐败”也会成为“大祸害”、‘吸血’不多、其害如‘虎’,任其发展下去,势必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侵蚀干群关系,严重损害党的形象。针对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在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不严格、不到位,一些领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少数干部存在庸政懒政怠政等现象,总理要求紧紧看住和管好用好扶贫、低保、棚改、医保资金等群众的“生存钱”、“救命钱”,严厉查处基层各种微腐败、小官巨贪等问题,不断巩固基层反腐成果。

基层腐败治理是反腐败征程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决定反腐败能否赢得民心的“一公里”。尽管基层干部掌握的看似都是‘微权力’,而且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多面广、形式多样,且繁殖能力强,查处起来绝非易事,虽然有的看起来事小,但这些却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因此,必须聚焦重点,紧紧盯住群众的“生存钱”、“救命钱”,一级抓一级,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上强下弱”、“上重下轻”、力度递减的问题,不能上面“九级风浪”,下面还总有“苍蝇”嗡嗡乱飞。彻底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需要党员干部保持良好作风、真心实意为群众谋福利,这样就能获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落实《准则》、《条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从小事抓起,勤勉尽责,勇于担当,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要严肃追责问责,形成严惩不贷的高压态势,对“微腐败”形成强有力震慑。(文/胥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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