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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更“强化自律意识”

作者:彭思川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8-05-06 阅读: 在线投稿

政德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从政之基。习总书记今年两会期间在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指出,“领导干部要讲政德。政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作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中坚力量,纪检监察干部岗位特殊、职责特殊、使命特殊,带头讲政德具有传导作用和示范效应。(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年4月26日)

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于党章党纪,忠于宪法法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强化“自律”意识,要敢于抵制歪风邪气,当好廉洁表率。要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先进意识,处处当好表率,做反腐倡廉的模范实践者,敢于抵制不良倾向,敢于同违法分子作斗争,要把“打铁首先自身硬”落实到行动上。以身作则,一身正气,坚决抵御腐败的袭击,维护党的形象。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打铁首先自身硬”落实到行动上,带头强化“自律”意识。要坚持经常性地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工作的战略意义,认清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增强廉洁自律的紧迫感和廉洁从政的责任感,自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地改造世界观,提升对是非的洞察力和辩别能力,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清醒的头脑,旗帜鲜明的反对腐败,使歪风邪气和不良倾向无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让腐败行为的不功自破。

强化“自律”意识,要自我约束,避免“灯下黑”。要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经常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常警常示,用制度约束自己,靠制度规范行为,做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搞特殊化,不当特殊公民,提高执行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的自觉性,用制度的强大威摄力将腐败扼杀在萌芽状态。(文/彭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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