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发布文章禁止使用领导人实名! | 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返回首页您现在的位置: 美文 > 杂文随笔 > 文章内容

延伸监督“触角”预防“微腐败”

作者:周一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7-08-28 阅读: 在线投稿
 今年以来,四川省绵阳市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问责追究,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开展扶贫领域“3+X”突出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特别是6月启动了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形成强大震慑。今年以来,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33起,党纪政纪处分494人。对落实作风建设责任不实的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定期开展谈话提醒。上半年,全市共开展作风建设谈话提醒250余人次,督促整改问题320余个;问责追究落实责任不力问题14个,问责党组织10个,问责领导干部18人。(四川省纪委2017年8月)
    习总书记强调在反腐工作中一定要“老虎”、“苍蝇”一起打。防止“微腐败”,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要将监督深入到基层,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基层的项目额度基本都很小,资金的不正常流动很难被察觉,这就给反腐工作带来了困难。“微腐败”的证据就藏在数量庞大的票据中,其本身并不是多么高明的造价技术,只是因为置身于海量的数据中难以被发现。在查处基层干部的贪污腐败中,我们要更加细心,要有大海捞针的勇气。
防止“微腐败”,要扩大监督的力度。基层贪腐问题的发生,往往是监管的缺失,这样一来,基层干部就有了很多贪腐的机会,贪腐行为成几何数的增值。要想控制基层贪腐,基层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制度、程序办理。只有更透明的办事机制得以运行,基层干部才没有贪腐的机会。在查处贪腐的问题上,我们要把个案的查处变成窝案的查处,要一帮一帮的揪出问题干部,有信心有决心端窝子,才能在查办“小官贪腐”上取得成效。
预防“微腐败”还需充分发动群众监督,制定举报奖励政策,调动群众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运用微信、QQ等网络平台畅通信访举报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举报途径,形成全面监督的良好局面。(文/周一)
 
 
 
 
  • 上一篇: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工作落实
  • 下一篇:让贫困群众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 相关阅读

    发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