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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应“严”字当头

作者:子木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7-04-27 阅读: 在线投稿
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来,贵港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五个突出五个精准”,减存量、压增量、防反弹,全力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406件,排查问题线索361件,初核353件,立案62件,追缴资金53.94万元,主动上缴5.12万元,印发通报18批次通报案例36件。(人民网贵州1月17日)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要切实增强工作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策应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意义,从严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首先要严格监督检查。要深入调研、摸清实情,为基层对照排查、自查自纠提供有效遵循。民政和扶贫开发部门要全力做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制定扶贫计划,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基础;财政部门要建立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保证扶贫资金使用效果;审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些资金量大、群众关切度高的涉农项目,开展专项审计;农牧、住建、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部门要切实发挥好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实现从源头上把好关,使扶贫领域资金安全运行。纪检部门敦促各方对照有关文件和标准及问题清单,对本地区、本系统所有扶贫资金项目进行深排查、大起底,全面弄清楚项目类别、资金金额,分类落实到项目、单位、户头、人头,实现家底清情况明。
其次要从严惩处。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从严查处;对扶贫帮扶和驻村帮扶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部门领导严格问责;对扶贫开发中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在扶贫政策资金落实和专项治理中,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通过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措施,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压力传导下去,切实打通扶贫政策资金通往贫困地区和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文/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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