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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自觉强化法治意识

作者:邓强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7-04-23 阅读: 在线投稿
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总书记同志对《决定》所作的说明在谈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时强调:“对这一点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人民日报)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表明,法治能力将成为领导干部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内容,事关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示范作用、主导作用十分重要。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自己的地位、作用、影响,通过自己带头学法用法来促进全社会的法治教育蓬勃开展,促进法治建设的顺利发展。
实践证明,领导干部只有在深入学习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才能提高法治素养、确立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习惯,才能自觉主动地守法、用法、护法。当前,领导干部重点是理解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其基本内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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