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发布文章禁止使用领导人实名! | 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返回首页您现在的位置: 美文 > 时事杂谈 > 文章内容

纪检干部更要树立“责任意识”

作者:李晓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7-03-24 阅读: 在线投稿
中央巡视组在对甘肃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指出:截至2016年10月,仍有31%的乡镇纪委存在“零查处”现象。针对这一问题,省纪委迅速召开集体约谈会议,通报“零查处”乡镇名单,督促限期实现执纪审查“零突破”。近日,甘肃省11个市州纪委书记因存在乡镇纪委“零查处”问题又被集体约谈。(中纪委监察部2017年3月22日)
11个市州纪委书记因存在乡镇纪委“零查处”问题又被集体约谈。“零查处”一方面也许是真的没有问题,可是更多的是对监督责任的履职不力。说到底其实是责任意识的淡化,没有将“纪委书记”的责任履行到位。
古人云:“以苟活为羞,以避事为耻”。封建社会的官员尚能如此,而今朝气蓬勃的共产党人该当如何?纪检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做所谓四平八稳的“太平官”,怎能让人民群众信任和尊敬?因此,纪检干部要树立责任意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在困难,矛盾和风险面前,要敢闯敢试,敢抓敢管,敢作敢为,敢为人先。在本职工作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辱使命,努力实现自身价值,竭力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民、无愧于心的业绩来。要强化责任担当,把整改摆在常规工作之前,优先安排,优先办理,切实拧紧责任担当的螺丝。要敢于动真碰硬,对重点单位和重点部门进行深入检查,推动监督执纪问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李晓)
  • 上一篇:纪检干部更应强化自我监督
  • 下一篇:“关键少数”要起好示范引领作用
  • 相关阅读

    发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