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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肃“小官大贪”事关执政之基

作者:墨竹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7-03-20 阅读: 在线投稿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一局局长徐进辉介绍,将进一步加大对“小官大贪”、“蚁贪”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力度。2016年1至11月,共立案查办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657人。(3月2日光明网)
  或许有人认为,与“老虎”型官员相比,“小官大贪”的危害并非“触目惊心”。殊不知,苍蝇多了也可以吃掉大象,更何况级别越低与群众距离越近。可以说,“官小权大”的苍蝇式腐败对群众利益的伤害,对党和政府形象的败坏,并不比“老虎”型官员小。因此,笔者以为,整肃“小官大贪”事关执政之基。
  “小官大贪”容易滋生,危害具有普遍性。我们国家从中央到地方,从市县到乡镇,各级政府机关、各种单位部门很多,手握权力的人也多,在个别基层难免会发生监管不力的现象,容易滋生“苍蝇式腐败”。病态的“吃拿卡要”现象极易演变成常态,不仅领导干部会习以为常,连督察单位也会认为无关大局。但是,正是这种“普遍性”麻木了廉政的神经,长此以往必然应验那句老话:“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所以,“苍蝇”必须要打,基层腐败必须要治,只有这样才能将腐败连根拔起,不给其“春风吹又生”的机会。
  “小官大贪”藏身基层,危害具有直接性。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形象,主要是通过日常生活和周围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来体现,“苍蝇干部”的所作所为,百姓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可部分“苍蝇干部”却对此不管不顾,即使是群众的“养命钱”、“救命钱”,也照贪不误,类似案件,层出不穷,对群众的伤害是最直接,对政府威信的损害也是最直接的。只有把这些难缠的“苍蝇”剔除政府工作人员的队伍,才能不让老百姓看脸色、进门难、办事难。
  “小官大贪”助长歪风,危害具有共存性。这里的“共存性”是指“苍蝇与老虎”的“共存”。中央打击腐败的口号是“苍蝇老虎一起打”,“苍蝇”泛滥是因为老虎庇护,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老虎”猖獗是因为“苍蝇”助长歪风,所谓“一个贪官三个帮”。无论是“苍蝇式腐败”还是“老虎式腐败”,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只有共同打击,消灭其“共存性”,才能肃清风气,让“官官相护”的现象彻底绝迹与执政队伍。
  总之,整肃“小官大贪”事关执政之基。没有天生的大老虎,老虎也都是从不起眼的小官逐步蜕变而来的。忽视小官的腐败潜力,必然导致腐败底线的下沉,为今后打虎行动制造出更多阻力。苍蝇虽小,危害极大,莫要轻视今日拍死的小苍蝇,他们很可能就是明天的大老虎。小官大贪已转变为我党的附骨之疽,只有用铁腕和法律将其剔除,才能铸就我党固若金汤的执政之基!(文/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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