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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密切党员干部与群众的关系

作者:胡开适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6-12-28 阅读: 在线投稿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规定,“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全面领会和践行这一要求,需要各级党员干部从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忠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四风”入手,身体力行抓好落实。(新华网2016年12月1日)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党在长期斗争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法宝。
党员干部的一举一动都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的职责就是把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统一起来,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好群众,牢固树立以群众为本的指导思想,切实改进和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与群众的关系。
密切党员干部与群众的关系, 必须大力反腐倡廉, 纠正不正之风, 坚决查处败坏党和政府形象的腐败分子。对那些私心重、侵吞集体财产、贪污腐化的干部必须按照党纪国法给予严厉打击, 决不姑息迁就, 做到真正取信于民。要重点整顿群众反映强烈的“账目不清、办事不公、作风粗暴、服务稀松”等问题, 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地办理村务, 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容易滋生腐败的问题, 如财务收支、群众负担、土地征用、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干部报酬等都要真实地及时公开, 加强群众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对于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公开内容, 要及时查清, 向群众解释清楚,才能取信于民。(文/胡开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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