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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衡量干部实绩的“三个重点”

作者:周一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6-10-27 阅读: 在线投稿
8月18日,在广元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实绩公示,广元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李兴荣拟任市统计局党组书记。记者发现,区别于一般常见的任前公示,在此条任前公示中,多了关于拟任职者的工作实绩一段这样的表述:“李兴荣同志担任市财政局副局长以来,先后分管农业、经济建设、教科文、人事和采购中心等科室工作……”(人民网2016年8月24日)
任前公示晒实绩的这一做法,是将干部人事工作置于阳光之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一个重要环节。科学衡量干部实绩,才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崇尚实干、追求实绩,扎扎实实地把各项工作干得更好,值得各地推崇!
重点一:工作实绩的考核要全面。科学衡量干部实绩,就要做到既看经济发展,又看社会发展;既看现实成果,又看基础条件;既看速度规模,又看实际效益;既看局部利益,又看全局利益;既看个人成绩,又看集体作用。要在全面掌握考核信息的基础上,对干部考评各个环节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统筹考虑,全面评价,通过分析、比较、印证,从更多的方面、更广的角度,辩证地、深入地认识和评价干部。要通过量化分析,对不同干部或同一干部的某些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比较,较为准确地反映出干部个体的素质特点,进一步提高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准确性,使考核评价结果更具说服力。
重点二:坚持组织认可和群众公认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在民主测评、满意度测评、民意调查时要有各方面群众代表参加,让他们客观真实地进行评价,切实提高考核评价的质量。积极引入社会评价机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置网上评议平台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
重点三:注重纪检监督部门的意见,加强与审计、统计、纪检等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相关指标以及廉政行为进行客观评价。注重听取被考核对象上级主管领导和下级基层单位的意见,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以及考核情况片面和失真的问题,才能确保干部实绩考核科学合理。(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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