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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禁“学位房”噱头更多“地铁牌”诱惑

作者:心扉美文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6-02-03 阅读: 在线投稿

 

已禁“学位房”噱头更多“地铁牌”诱惑

  房地产广告新规今起执行

  不得打“学位房”等噱头 记者走访本地发现:

  文/广州日报记者陈钰凤  

“买房上名校”、“距离地铁站仅5分钟路程”、“投资回报超×%”.......在楼盘销售中,这样的广告语是开发商促进销售的常用手段。但这些广告内容,是否货真价实,还是只是“空头支票”?购房者无从考证。从今日起,这些模棱两可,容易误导购房者的广告语将不能在售楼广告中使用了。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以下简称《新规》),要求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该规定将于2月1日起执行。

业内认为,《新规》将对开发商线上的宣传推广起到规范的作用,削弱其对项目价值点的输出和引导,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但对房价没有直接影响。

《新规》新在哪儿?

学位房、交通位置不能随便写

本次发布的《新规》,对房地产广告常见的“宣传点”进行约束。《新规》要求: 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对于时下流行的学位房,《新规》要求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对于广告宣传上普遍采用的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同时,在房地产广告中不能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能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的内容。广告中如果提到了价格,应当清楚标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并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新规》对违法规定做出了明确的惩罚要求:违反该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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