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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楼盘广告下月起禁打“学区”牌 学区房 黄冈新闻网 黄冈日报

作者:心扉美文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6-01-13 阅读: 在线投稿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我市楼盘广告下月起禁打“学区”牌 

    记者马艳明

    “住在某学校旁,方便读书郎;把家安在学校旁,家长省心,孩子安心;优质学区住房,让孩子赢在起跑线”等广告语你熟悉吗?记者昨悉,从2月1日起,这些广告语将不能在售楼广告中使用了。

    市工商局详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售楼广告禁与名校“捆绑”

    “打‘学区’牌诱导学生家长购房的房产商比比皆是,但从下月开始这招就不灵了。”昨日,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禁止售楼广告与名校“捆绑”。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18条提出,从2月1日开始,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此前,开发商宣传楼盘,经常把楼盘与名校“捆绑销售”。很多家长从孩子入学考虑,往往会以较高的价格购买名校附近的学区房。但现实生活中,不少家长常遭遇“伪学区房”——距离名校虽近孩子却进不了名校。新规明确指出,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做误导宣传。

    《规定》还提出,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的,应当在广告中注明;房地产广告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广告中提到面积时,应当标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不能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的内容,也属于禁止之列。此外,广告中如果提到了价格,应当清楚标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并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另外,《新规》还要求具有以下情形的楼盘不得发布广告: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权属有争议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设施大多数市民购房首选这些因素

    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20位市民,大部分表示楼盘周边的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设施仍是购房考虑的重点之一。

    市直事业单位的万先生介绍,他的孩子今年4岁,他将着手在城区优质小学旁购买一套商品房,哪怕是二手房都行。采访中,大家都认为《规定》会对开发商起到约束作用,但不可能约束到普通市民。

    随后,记者走访了一些学校周边的楼盘。售楼人员介绍,元旦期间,三四成的看房者都是冲着学区房而来的。针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发布广告的,《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许多楼盘负责人表示在1月底将全部撤换广告词。

    (责任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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