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扉美文

美文 > 杂文随笔 >

打好治“不为”的组合拳

近日,各地省市纪委通报多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让“为官不为”重新回到世人聚焦镜头,正如习总书记指出:“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但是,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抱着“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做事”,“不求质量优、只求过得去”的心态,消极懈怠、敷衍塞责,被称为“四类先生”。“ 为官不为”者常常和干事的干部混在一起。你干他也干,只不过是有真干有假干。我们要认识到整治“为官不为”,甚至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发展一样的重要;如果不能彻底整治“为官不为”行为,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发展、实现中国梦,就有可能会落空。(廉洁常德网2018年4月26日)

习总书记强调,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既要想干事,又要愿干事,更应积极干事,既要能干会干更应善于干。党员干部要“撸起袖子加油干”,主动作为,争当有为者。

深入治理“为官不为”,必须强化干部监督,完善监督体系,“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要增强制度的创新性、前瞻性和执行力,要在“能用 ”和“管用”上下功夫,制度要力求具体化、刚性化和系统化。首先要完善干部监督制度。既要加强上级对下级监督的巡视制度,又要不断完善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制度和非权力对权力的社会监督制度。要延伸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把事前监督,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要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加强主动监督,加强事前防范和过程监督。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干部活动延伸到哪里,对其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要扩大干部监督的力量。要体制内扩充空间,尽可能把网络监督等各种非权力监督权力的形式都纳入体制中,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提高监督效率、扩大监督成果,以达到“令在必信、法在必行”的效果。建立健全立体化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制度建设,推动形成科学有效的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刚性化干部监管机制。构建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提高效能问责的刚性约束力。

要逗硬奖惩,强化干部考核,用好考核指挥棒解决“干好干坏都一样”的难题,充分发挥好考核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杠杆作用,让“为官不为”者在考核中“现原形”。同时,调整考核方式由上级考变为下级评,由年终考变为平时评,增加群众评价比重。坚持“有位才有位,有位就要有为,为官就要为民”的用人导向,对勇于担难担责的干部,重点培养,优先选用。对发现的“为官不为”问题要敢于问责、敢于曝光。“为官不为”情节较轻的,可采取提醒、批评、责令检查等措施;情节较重的,可采取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采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措施,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感、使命感。问责的同时,要努力营造鼓励改革创新、支持担当作为、宽容工作失误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消除党员干部思想顾虑。真正做到旗帜鲜明地保护改革者、支持干事者、鼓励创业者。

构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倒逼干部主动作为。要打破以往“能上不能下的用人模式”使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下得去,在干部“能下”上下功夫,真正实现干部“能上能下”。 构建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干部能上能下,以实干论实绩、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让想干事能干事者有机会,会干事干成事者有舞台。让“为官不为者不能为管”,让“不干事者出局”,让“不为者无位”。(文\李晓)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