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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权责清单”释放深化改革重大信号

  今年以来,广西自治区进一步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将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合二为一,实现“两单融合”,共取消和下放权力事项238项,承接(含新增)257项,共明确43个部门权力事项2499项、共性权力11项,明确与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18822项。(12月12日人民日报)
  所谓“权责清单”,通俗地说,就是要把各级政府和各个政府部门所掌握的各项公共权力进行全面统计,并将权力的列表清单公之于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决定,就是为了给行政权力打造一个制度的笼子,使之科学有效运行。这个笼子以法律法规为材质,置于阳光下接受监督。笔者以为,广西此次建立各级政府的权责清单制度,这表明坚定不移推进政府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坚持依法制权的决心和高度自觉,释入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改革和廉政建设的一个重大信号。
  公布权责清单,就是要把各级政府和部门所掌握的各项公共权力进行全面统计,并将权力列表清单公之于众,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让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更加公开透明。长期以来,由于政府行政权力不透明,公众往往搞不清楚政府职能部门的权力界限,弄不明白每项权力的运作程序。久而久之,群众便对权力行使的公正性心存疑虑。建立“权责清单”制度,晒出“权力家底”,揭开权力面纱,打开权力封闭运行的“黑箱”,将权力的行使过程公之于众,让权力事项一目了然,公众对权力边界不再“云里雾里”,无疑有助于化解群众心头的疑惑,也有利于消除权力运行中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和灰色地带。
  总之,公布“权责清单”释放深化改革重大信号。当然提出建立权责清单制度还只是开始,真正把这一重要部署落到实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为这是一项庞大的政府职能转变和工作流程再塑工程,而且还需要完善配套的法律制度和平台机制,不可能一蹴而就。(文/顾艾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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