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官方微信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888888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手机版
  • 换风格
  • 查看: 9|回复: 0

    海底捞:谢绝宠物进店用餐!

    [复制链接]

    25

    主题

    0

    回帖

    79

    积分

    注册会员

    积分
    79
    发表于 昨天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26日,@海底捞火锅 发布关于携宠就餐的相关说明。

    该说明提到,海底捞试图探索宠物友好模式,目前有三家门店在试点。经过一段时间的测试,该项试点引发了很多讨论。综合各方意见之后,海底捞决定停止这项试点,三家店即日起均不再提供线下携宠接待服务。

    海底捞全国其余门店,继续按照相关规范,谢绝顾客携带宠物进店用餐(导盲犬等法定工作犬除外)。
    此前,多起顾客在饭店用餐盘喂狗的视频,引发争议。不少涉事饭店老板为此停业消杀、更换餐具,试图消除影响、挽回声誉。
    中青评论指出,这恰恰暴露出此类事件中最突出的矛盾:行为不当的养宠者,与受到影响的店铺之间,存在严重的权责不对等。养宠者的一时之失,会让店铺付出沉重代价,而店铺却很难对作出不当行为的顾客索求相应赔偿,顶多让对方赔套餐具。长此以往,结果很可能是“双输”的。店家的损失自然不必多说,那些守规矩的养宠者,恐怕也将面临宠物友好的消费空间越来越少的局面。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宠物狗进店用餐”的问题,已有地方进行了明确规定。

    据红山晚报5月13日报道,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规范餐饮经营场所宠物管理筑牢食品安全与公共卫生防线的告知书》,明确餐饮经营者、市民及养宠人员的责任义务,严禁除持证导盲犬外的任何宠物进入餐饮经营区域。

    对放任宠物进店、管理失职、造成食品污染、卫生不达标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对于拒不服从管理、强行携宠进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环境卫生污染或他人损害的,公安机关可依法给予警告、罚款,造成经济损失和健康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陈茜)综合:九派新闻、红山晚报、中青报此前报道等。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回复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抖音官方号

    官方微信

    官方公众号

    官方微信

    手机APP下载

    官方微信

    QQ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优科汇城市论坛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快速发帖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