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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广告 何苦“语不惊人死不休”

作者:心扉美文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6-01-12 阅读: 在线投稿

  □李耀华

  “穿上某某服装,体温提高3度”“时光飞逝,某某(建材)疯了”。以上是近期两商品打出的广告词,两广告看似吸引人眼球,但仔细想想却不免让人害怕。体温短时提高3℃不是发高烧吗?既然某某已经疯了,谁还敢跟他接触?笔者以为,追求广告效果固然是好事,但决不能像这样“语不惊人死不休”,如此雷人广告令人不齿。

  自去年9月1日,新《广告法》开始实施以来,港城街头广告词正在悄然改变,不管是音、视频广告,还是其他广告,“最”、“第一”、“首创”等修饰词不断减少的同时,一些创新广告词也颇为流行,其中不乏让人过目不忘的成功案例。但也有一些商家广告词的设计不够科学,甚至拿出什么“独家”、“顶级”等词语来替代“最”、“第一”等字眼。前面提及的广告,不仅让人难以接受,还有违反科学常识之嫌。以第一条为例,穿上某某服装,体温提高3℃,看似吸引了顾客,但仔细想想却让人觉得有些恐惧。人体正常体温平均在36至37℃之间,如果提高体温3℃,就达到39℃至40℃,显然是高烧了。如果穿上其服装会导致人发高烧,谁还敢穿?

  广告设计者或商家追求广告效应本身并无过错,但是更多语境下,类似广告不仅难以吸引眼球,反而是实实在在的弄巧成拙。看来,要追求好的广告效果,还真要动一番脑筋,为一两条广告用语违背科学常识,不仅影响城市形象,而且让消费者传为笑谈,实在得不偿失。类似广告的存在,与商家短视和浮躁密切相关,如果想要通过某种错误的说法,引发更多的人去讨论这个产品,进而让这个产品成为大家口口相传的东西,其目的或许已经达到,但要想以此赢得发财的机会,恐怕还得打个问号。

  相反,其不当的广告营销还会拉低、抹黑品牌的声誉,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真正成功的商业广告营销,一定是以弘扬社会主流价值观,向人们传递正能量为宗旨。惟此,才能获得人们发自内心的认同,进而赢得良好的口碑。因此,不论是商家,还是广告设计者均应很好地考虑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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