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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坟碑刻小三名成铁证

作者:落叶 来源: www.xfmw.cn 时间: 2013-09-24 阅读: 在线投稿

作为孙媳妇的曾女士于今年清明前夕,回老公的湖南老家祭拜,却发现祖坟碑铭上“孙媳”一栏的名字竟然不是她,而是刻着“小三”的名字。曾女士将墓碑拍摄取证后,状告丈夫陈某重婚。近日,深圳宝安法院对宝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重婚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重婚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

  墓碑铭刻成了铁证,那么除此之外,还有哪些证据能成为指控重婚罪的有力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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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坟碑铭刻成铁证

  丈夫被判重婚罪

  曾女士与陈某原是同事,2007年2月在陈某的老家湖南长沙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据曾女士说,由于她不能生育,与丈夫陈某的感情开始出现裂痕。从2010年10月起,陈某时常夜不归宿,去年2月之后就再也没回过家。去年3月,陈某向南山区法院起诉要求与曾女士离婚,但是法院并没有判决二人离婚。半年后,陈某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在两人分居期间,曾女士就听说丈夫在深圳已“另有家室”,与一名女子以夫妻名义同居,还生下了一个小孩。她随后去医院,找到了丈夫私生女的出生医学证明,证明上写着女婴陈某某的母亲叫钟某,而孩子的父亲正是自己的丈夫陈某。

  当月,曾女士回丈夫老家扫墓,令她始料未及的是,丈夫家祖坟碑铭上面刻着的孙媳名字竟然是钟某!这正是丈夫私生女母亲的名字。拍照取证后,曾女士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但陈某否认与钟某是同居关系,称只是在朋友聚会时认识钟某,随后两人发生了一夜情,怀孕属于意外。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了陈某在未与曾女士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钟某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并育有一女的事实,以重婚罪判处陈某拘役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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