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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 好治“不为”的组合拳

  日前,中纪委机关报刊文,痛批不作为不担当的“官混子”,提出要揭穿“官混子”的伪装,让他们“挨板子”。(《中国纪检监察报》7月18日《想做“官混子”? 当心“挨板子”》)
深入治理“为官不为”,必须强化干部监督,完善监督体系,“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要增强制度的创新性、前瞻性和执行力,要在“能用 ”和“管用”上下功夫,制度要力求具体化、刚性化和系统化。首先要完善干部监督制度。既要加强上级对下级监督的巡视制度,又要不断完善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制度和非权力对权力的社会监督制度,唯有如此,才能解决“谁来管钦差”、“谁来管纪委”的问题。
其次要延伸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把事前监督,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要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加强主动监督,加强事前防范和过程监督。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干部活动延伸到哪里,对其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要扩大干部监督的力量。要体制内扩充空间,尽可能把网络监督等各种非权力监督权力的形式都纳入体制中,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提高监督效率、扩大监督成果,以达到“令在必信、法在必行”的效果。要畅通监督渠道,发挥微信、邮箱、电话等举报平台的作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监督中,实现对党员干部更加全面的监督。
同时要逗硬奖惩,对担当尽责,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好干部要在干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上优先考虑;要完善选拔机制。干部选拔考核制度应该做出相应的完善,对过去的政绩考核标准做出相应的调整,将“群众满意度”列为党员干部考核的硬指标凸显出来。此外,必要的防错容错机制应该建立起来,只要不是原则问题,应该给予党员干部在改革中试错的机会,以此来为想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撑起“保护伞”,解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对发现的“为官不为”问题要敢于问责、敢于曝光。要加大问责力度。对于不尽职、不担当、无作为的,决不能因为他们还没有对我们的事业造成实质性的重大损失,就听之任之,甚至以“同事一场”的心态做“老好人”式的自我安慰。而是要一经查实,就坚决启动问责机制;而对于那些乱作为、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那更是要顶格问责,该处分的就要处分,该撤职的就该撤职,该追究法律责任的也要坚决追究法律责任。正所谓“动员千遍,不如认认真真问责一次”!问责的板子打重一些,最大的意义在于给全体党员干部“立个样”,避免更多“官混子”的出现。使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下得去,在干部“能下”上下功夫,真正实现干部“能上能下”。(文\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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