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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对待个人事项报告

 党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越来越严格,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已成为反腐工作的重要一环,是对领导干部的廉政体检。在阳光下如实上报个人有关事项,能对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从而促使廉洁从政、廉洁齐家的良好政治生态蔚然成风。(西安网,7月4日)
我国的个人事项报告制度,首要目的便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尤其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此项制度的推行力度与威慑力不断增强,进展加快。巩固已有的反腐成果和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施政局面,都迫切需要完善这一制度。如何对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对组织该怎么报,这是考验一名领导干部的胸怀和忠诚度。某些领导干部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都是心存幻想与侥幸:这么多的领导干部,不一定就查到我的头上;再说我也是有一定职位的领导干部,多多少少还有点面子,说说也就过去了;假如我如实填报了个人情况,特别是我有几套住房、购买的股票,填写多了肯定是要查我资金来源情况的,说不清楚就“遭起了”,还是少填报点是对的。为杜绝以上现象的发生要强化对个人事项报告的核查工作,提升个人事项报告的准确性,预防领导干部心存侥幸,虚报瞒报。
要发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积极作用,基础在填报,关键在严格执行核查。组织部门要做到常抽查或者集中抽查,本单位监察部门抽查、上级查下级、交叉抽查等等方式进行认真的检查。个人事项报告的核查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除每年按一定比例集中开展随机抽查外,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核实。重点对群众举报反映的对象、拟提拔的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巡视工作中需要核实的对象进行核实。抽查核实要将领导干部本人填报的内容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查询结果逐一进行比对,看填报是否完整准确。对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等行为的,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营造干部队伍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文/胥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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