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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用行动践行党章

     近日,万盛经开区万东镇塔山社区党委开展“送党章 学党章”活动,为辖区行动不便的老党员“送学上门”。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塔山社区党委书记和各支部书记一道将一本本红色的党章和金黄的党徽送到老党员手中,还给老党员们佩戴党徽,增强老党员们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并嘱咐他们在闲暇之余要多学党章、多看新闻,学习新知识,为社区的发展献计献策。此次“送党章、学党章”活动,不仅让辖区行动不便的老党员足不出户就能学习到党的最新政策、方针,而且充分体现了万东镇党委、政府对老党员的关心和关怀。(今日头条2018年7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在全体党员中切实增强党章意识。习总书记多次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学习党章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广大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将党章学深学透。

作为共产党员,我们要时时刻刻、时时处处对照党章党规、立足党章党规找问题,依照党章党规改问题,从原著、原文中悟原理,从原理中重行动,从行动中明方向,真正把党章的要求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

在实际工作中,要将党员责任和义务落到实处,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服务群众,践行党章。文/张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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