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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整治“微腐败”

“和田市玉龙喀什镇副主任科员乃比江·麦合木提通过打招呼,为自己和3名不符合条件的亲属申请农村低保,违规领取低保金1.96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尼勒克县科蒙乡于许托别村原党支部书记马明兴违规将本应发放贫困户的扶贫鸡发放给一般户,并按每户0.78万元的标准收取饲料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的10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再一次引发关注热潮,这只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大动作整治“微腐败”的一个缩影。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重拳整治“微腐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法制日报2018年1月30日)
基层“微腐败”,危害巨大,纪检监督部门要从“预防”上下功夫,抓好廉政教育,建好制度的笼子,强化监督,落实问责,让“小苍蝇”无处滋生。
筑牢思想防线,重点要抓好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反面典型,通过召开党员干部党纪政纪法纪学习班、组织发案单位及系统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参加监狱由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力求触及灵魂、震慑心灵,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注重完善制度,提升制度的针对性。要对基层“蝇贪微腐”案件进行分析,及时基层制度缺陷,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努力把办案成果转化为事中监督成果,推动建章立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完善制度功能,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普遍性、重复性问题,深入剖析,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注重从全系统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着力从源头上铲除“蝇贪微腐”滋生蔓延的土壤。
畅通信访渠道,实现监督网络“全覆盖”。 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通过设立信访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开设微信举报平台、开展大走访活动等多种形式,畅通群众信访举报的同时主动深入基层听取群众反映,收集问题线索,积极完善村级纪检监督网络,拓宽监督覆盖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坚持问题导向,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突出问题导向,着眼于问责整改,狠抓责任追究。坚持抓早抓小、用好“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动辄则咎,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将问题发现在萌芽,处理在萌芽。
严肃责任追究,严查问题形成有力震慑。坚持主动追责,突出问责的及时性。在问责的提起上,由事发后根据上级指示被动应付,向主动出击、常态追责转变。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落实“一案双查”、“责任倒查”,通过严肃问责,通报曝光,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提升基层干部守纪律的自觉意识。(文\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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